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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汨罗市林业局部门预算

编稿时间: 2019-02-02 来源: 财政局 作者:未知

 

 

 

 

汨罗市林业局2019年度

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汨罗市林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汨罗市林业局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工资福利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十一、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二、三年绿化行动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三、油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汨罗市林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㈠职能职责

1、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有关市级标准和规程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并统一发布相关信息;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制定全市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组织拟订相关市级标准和规程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管各类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工作;组织指导林木种苗、林木花卉工作,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监督全市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3、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监督林业资源保护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承担应由市政府审核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审核;协助管理国有林场的国有森林资源。

4、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区域性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组织、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组织、协调全市湿地保护和有关国际湿地公约的履约工作。

5、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殖、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栽培、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国家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陆生野生植物或其产品出口和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限制进出口的野生动物、野生植物进出口的审核工作。

6、负责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在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区区划、规划原则的指导下,依法指导森林、湿地、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林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7、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的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集体林权制度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全市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集体林场、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8、合理调整林业产业发展布局,促进林业产业协调发展;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制定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指导山区综合开发;负责油茶等经济树种的开发利用工作。

9、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专业森林扑火队伍开展防扑火工作;承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10、参与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市级财政林业专项转支付资金的预算建议,管理监督市级林业资金,管理市级林业国有资产;负责提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编制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

11、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林业队伍的建设。

12、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㈡机构设置

汨罗市林业局隶属于汨罗市人民政府,为正科级行政机关单位,下设行政股室和事业单位28个,分别为办公室、人事股、党建室、计财股、营林生产股(加挂退耕还林办公室、科技推广股、绿化办牌子)、野生动植物保护股、林政资源法规股(加挂行政审批股牌子)、林业改革发展股,森林公安局(副科)、湖南省汨罗江湿地公园管理局(副科)、森林资源管理站、林业科技推广站、新市中心林业工作站、白水中心林业工作站、桃林中心林业工作站、长乐中心林业工作站、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林业信息中心、种苗站、林业基金管理站、八景木材检查站、林业科学研究所、木材运输巡查大队、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林权交易中心、玉池林场(副科,加挂湖南汨罗神鼎山省级森林公园管理中心)、桃林林场(副科)、白水苗圃(副科)。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包括:林业局本级、森林公安局、玉池林场、桃林林场。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含预算单位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经费拨款,也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项目经费。

1、收入预算

我部门2019年度收入2097.47万元,其中:经费拨款2061.47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36万元。变化原因主要是林业主要项目预算内专项经费安排较上年减少幅度较大,其中:三年绿化行动和油茶产业发展项目资金额较上年减少500万元,白水苗圃发展、森林防火、湿地保护及古树名木等项目资金额较上年减少32万元。       

2、支出预算

我部门2019年度支出2097.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59.47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444.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0.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18万元),项目支出438万元:三年绿化行动200万元、油茶产业发展200万元、白水苗圃发展22.5万元、森林防火及林业站专项7.5万元、湿地保护6.5万元、古树名木及大树保护1.5万元。基本支出比2018年预算增加了81.42万元,增加5.16%,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提标,且在职人数比2018年增加1人,二是财政预算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较上年增加2000元/人;项目支出比2018年预算减少了532万元,减少121.46%,主要原因是林业主要项目预算内专项经费安排较上年减少幅度较大,其中:三年绿化行动和油茶产业发展项目资金额较上年减少500万元,白水苗圃发展、森林防火、湿地保护及古树名木等项目资金额较上年减少3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097.47万元,全部为农林水支出,其中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1412.93万元,占比67.3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湿地保护(项)6.5万元、占比0.3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1.5万元、占比0.0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    林业事业机构(项)22.5万、占比1.0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7.5万元、占比0.3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工程与项目管理(项)400万元、占比19.0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林业)(项)246.54万元、占比11.76%。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59.4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44.45万元、占比87.04%;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10.84万元、占比12.7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18万元、占比0.25。

(二)项目支出:2019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38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业务工作经费和运行维护经费。其中,全部为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9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10.84万元基本支出比2018年预算增加了77.24万元,增加5.13%,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提标,且在职人数比2018年增加1人;二是财政预算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较上年增加2000元/人。

(二)“三公”经费预算

我部门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合计为31.96万元,比2018年决算数减少7.84万元,减少19.7%。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1.43万元,增加4.68%,变化的原因主要是下属二级机构森林公安局新增政法专项编制3人,招待费标准为5500元/人;桃林林场减少2人,其他事业单位招待标准为1100元/人。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会议费预算26.9万元,拟召开10次会议,人数400人,内容为森林督查、森林防火、林业行政执法;培训费预算0.03万元,拟开展1次培训,人数30人,内容为森林防火培训。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无政府采购安排支出。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上一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一般公务用车7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为森林防火和湿地巡护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19年拟新增配置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本单位占地面积5574平方米,办公用房建筑面积1809.81平方米。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是2019年度预算安排200万元三年绿化行动专项, 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为目标,从2017年到2019年,扎实开展城乡绿化三年行动,到2019年末,城市建成区绿发率达到34.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森林覆盖率稳定在47.1%,实现全市城乡绿化一体化;二是2019年度预算安排200万元油茶发展专项,至2022年,在全市扶持新造油茶林5万亩,实施油茶幼林抚育3.8万亩、低产林改造1.2万亩,扶持油茶深加工企业1家,建设2个100亩油茶高级采穗圃,1个100亩的油茶良种苗木基地。以罗江、三江、大荆、桃林寺、神鼎山、川山坪、屈子祠镇为中心建立油茶产业带,打造全省茶油品牌,提高油茶产业发展综合效益。

  三、专业名词解释

㈠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㈢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㈣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二部分 汨罗市林业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林业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