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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21-01-19 来源: 汨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未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

根据《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中组发〔20072号)、《湖南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湘组发〔200711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暂行办法》(湘人发〔1996125号)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0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湘组〔202094号)等要求,为切实做好2020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及比例

(一)考核范围和对象

本通知所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是指对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中非科级领导班子成员的年度考核。

全市科级领导班子的年度考核,由市委组织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其中市管干部的年度考核,按照市委组织部有关要求执行。乡镇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的年度考核由市纪委监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评奖不占用乡镇和市纪委监委指标数,按照总人数20%单独核算,考核结果报市委组织部干部室。

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党群系统事业单位中的非现任市管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表格报市委组织部公务员办。

事业单位、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的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参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暂行办法》(湘人发〔1996125号)执行,年度考核表格报市人社局考核奖惩股。

(二)考核内容及等次

对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要以考核对象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个人总结述职时,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 “两个维护”、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主题教育等情况作为重要内容,评价工作实绩、业务能力、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把是否符合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要求作为重要标准。

公务员和按照公务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三)考核比例

1.本年度全市的评优基础比例统一按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人数的15%下达,三等功奖励按10%的比例在全市获嘉奖人员中产生。

2.按照湘办发201834号文件,为加大对基层干部工作的激励关心,乡镇机关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从15%提高到20%

3.凡是没有按要求完成备案并正常开展平时考核工作的单位,将一律不予提高今年年度的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

4.上年度综合绩效考核中被评为红旗单位的且按要求完成备案并正常开展平时考核工作的市直单位提高5%,乡镇比例再提高5%

5. 对在新冠肺炎疫情中参与一线防控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单列核定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优秀等次人数最高可占参加一线防控工作总人数的30%

6.各单位应按核定的优秀比例和名额,按照不同职务层次分别组织考核,各职务层次优秀比例和名额不得相互挤占。

7.凡擅自超比例评优的单位,其考核结果视为无效。

二、考核时间及要求

(一)所有考核工作要在单位党委(党组)的领导下统一进行,并于2021122号前结束。

(二)考核结束后,2021325日前及时上报有关资料,逾期未报的后果由单位自行承担。

(三)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加强考核结果运用。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给予嘉奖和记三等功,并填写《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审批表》,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奖励。

(四)所有表格由各单位自行统一用A4纸打印,除奖励审批表、年度考核登记表外,所有表格还须同时报电子文档备案,行政和参公单位、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年度考核表格报组织部公务员办(电子邮箱690461456@qq.com),其他事业人员年度考核表格报人社局考核奖惩股(电子邮箱ndkh3382882@sohu.com)。为方便统计汇总,所有表格请在“汨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 http://www.miluo.gov.cn/rsj/)的“通知公告”栏下载,具体填报要求见下载电子表格中的“填表说明”。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到人社局考核奖惩股领购2021年《考核纪实手册》并将考核定为优秀人员的2020年度《考核记实手册》送市考核办(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查验。

三、明确考核中的有关事项

严格按照《湖南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第七章的有关要求,认真处理考核工作中的相关事宜。年度考核中其他未尽事宜明确如下。

(一)年度内受到本级政府考核多项奖励的,按最高标准发放一次奖金,不得重复发放奖金。

(二)对公务员脱产培训情况的考核,按《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将公务员参加脱产培训情况记入年度考核表有关问题的通知》(组厅字〔201551号)执行。公务员脱产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三)根据《湖南省直和中央驻湘单位干部驻村帮扶工作考核办法》(湘扶办联〔20156 号)的有关规定,市直单位参加驻村帮扶工作的,其所在驻村帮扶工作队的年终考核结果达不到“良好”或“优秀”的,原则上队长和队员在年度考核中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四)新录用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五)因工伤或孕、产假休假超过考核年度半年以上的,参加年度考核,可确定为称职等次。

(六)在年度考核开始时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应参加年度考核,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不再参加年度考核。

(七)受党纪处分的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按照《关于受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意见》(组通字〔199819号)、《关于受党纪处分公务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组通字〔201660号)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监察部令第18号)办理。

(八)涉改参公管理单位在市委组织部确认继续纳入参公管理前,已进行公务员或参公登记的人员,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按公务员要求开展年度考核。

(九)机构改革涉改转隶人员由新单位组织考核,其转隶前的有关情况应由原单位提供。

(十)抽调帮助工作或参加专项工作的,由原单位进行考核。抽调或参加专项工作期间的有关情况,由抽调单位或专项工作机构提供。

(十一)根据《中共岳阳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岳改发20201号)规定,对存在政务失信的公务员,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限制参加评先评优。

四、加强组织指导

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实施,要把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岳阳市委重要精神、重大工作部署,特别是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重要内容,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法,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要充分发挥平时考核的作用,把平时考核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要认真按照考核有关规定及时组织实施,客观公正考核评价其德才表现,严格兑现奖惩,防止流于形式,充分发挥考核工作激励导向作用。要严肃考核纪律,对不按规定实施考核或随意突破优秀等次比例的单位,要坚决予以纠正,对在年度考核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滥发奖金等行为要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 附件下载.rar

       1.公务员(参公人员)评奖指标核算表;

2.事业单位评奖指标核算表;

         3.2020年度考核汇总表(公务员和事业人员分开报表);

     4.2020年度考核花名册(公务员和事业人员分开报表);

5.2020年度记嘉奖人员花名册(公务员和事业人员分开报表);

6.2020年度记三等功人员花名册(公务员和事业人员分开报表);

7.汨罗市公务员(参公人员)奖励审批表;

8.汨罗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审批表;

9.汨罗市公务员(参公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10.汨罗市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中共汨罗市委组织部       汨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