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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14-12-30 来源: 未知来源 作者:未知

汨人社发〔2014〕28号
 
各乡镇(场)党委、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及岳阳市委组织部、岳阳市人社局(岳人社发〔2014〕9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为做好2014年度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公开民主、考用结合的原则,实行领导考核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平时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的性质、特点分类进行。
二、考核内容
      (一)考核范围和对象
        考核范围为全市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的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况的只参加平时考核,不参加年度考核: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出国探亲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非部门派出,但经部门同意外出学习时间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
        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况的,按下列规定处理:新录(聘)用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调入或者转入的工作人员,由其调入或者转入的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其调入或者转入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挂职锻炼的工作人员,在挂职锻炼期间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本年度由军队转业到机关的工作人员,由转业后所在机关进行考核,转业前的情况,可参考其转业时的鉴定,无重大问题者,一般当年应定为称职等次;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工作人员,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主要根据学习、培训表现确定等次,其学习、培训的相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副处级以上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考核;市属中学和成教中心的校长、书记,乡镇联校校长及仪电站、教研室的工作人员中未享受教龄津贴的工作人员参加全市统评,其余教师职工由市教育局按学年组织评比报市考核办(设市人社局)审批;工作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2014年度未完成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调训任务的学员或考核不合格的不能评为优秀等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还须携带《考核记实手册》到市人社局备案查验。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核标准以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为基本依据。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思想政治素质一般;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工作中有较大失误;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差,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凡发现有赌博(含参与地下六合彩赌博活动)、吸毒行为的;或有违法生育行为的;或参加非法集会、聚众上访闹事的;或参与“法轮功”等邪教活动的;或无故旷工但不足以辞退的;或拖欠银行贷款,逾期不还的,在年度考核中应直接定为不称职等次。
      (三)考核结果的使用
        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工作人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工作人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累计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累计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职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以上奖励,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对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而又无职可降的工作人员,可以降低一个级别;无级别可降的,可以降低一个级别工资档次;如果其职务、级别工资档次均处于最低状况,则不再降低,但须给予严肃批评教育。
        考核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所在机关应根据考核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对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或不称职等次的工作人员,由考核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培训。
        对受处分的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按以下规定处理:
        1、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2、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工作人员不进行考核或参加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四)考核办法和程序
        今年全市的评优比例统一按本单位参加考核人数的12%下达。年度考核不再设二等功以上奖励(挂职锻炼公务员除外)。三等功奖励原则上要求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由市考核办查验),全市按10%的比例在获嘉奖人员中产生。
        今年各市直单位和乡镇场评奖指标分为副科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工作人员两个系列进行下达,其中市直单位和乡镇场副科以上领导班子成员的评优评先,由市委组织部、人社局根据年度考核结果直接评定。凡擅自超比例评优的单位,其考核结果视为无效。
       凡抽调参加市委、市政府各项中心工作、重点工程建设等临时机构的在编工作人员,派出时间达6个月以上的,不参加派出单位的年度考核,由市考核办指定中心工作的组成机构、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据实上报参评人数花名册,严格按照市考核办审定下达的评奖指标组织考评,其评奖指标一般不超过参评人数的12%;由市考核办对成立时间达6个月以上的临时机构进行资格认定审批。
        机关事业单位除副科以上领导班子成员之外的其他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在市考核办的具体组织下实施,考核步骤安排如下:
        第一步:部署安排。2014年12月29日召开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领导小组会议,明确考核要求和纪律,进行部署安排。
        第二步:全面考核。从2015年1月5至2015年1月30日。各单位要严格按市考核办下达的评奖指标进行。在2015年1月10 日前由乡镇场组织委员、市直单位(政工)人事股长组织填写好六套表格,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4年年度考核汇总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4年年度考核花名册》、《机关事业单位2012—2014年度考核备案花名册》、《记三等功人员花名册》、《记嘉奖人员花名册》、《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审批表》,所有表格由各单位自行统一用A4纸打印,除奖励审批表外,前五套表格还须同时报电子文档备案(联系电话:3382882;电子邮箱:24503698 @QQ.com)。为方便统计汇总,所有表格必须在“汨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www.mlrs.gov.cn)的“最新政策•通知•公示”栏下载,具体填报要求见下载电子表格中的“填表说明”。
        第三步:考核汇总。从2015年1月30日至2月5日,由市考核办按获嘉奖、记三等功人员分类打印成册,交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审查。
        第四步:考核审批。在2015年2月10日前,召开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领导小组会议,审查确定年度考核中记三等功人员,报市委常委会议审批。
        第五步:奖励表彰。在2015年年初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全市经济工作会上,宣读记功人员表彰决定。
      (五)奖励标准和审批
        确定嘉奖奖金为400元、记三等功奖金为600元。嘉奖人员的奖金凭市考核办的奖金通知单由受奖人员所在单位支付,记三等功人员的奖金由市财政局拨付给市考核办,由市考核办统一发放。
年度考核结果由单位呈报,市考核办审批。嘉奖人员在单位评选后,报市考核办审批;记功人员由市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审查,报市委常委会议审批。
      (六)送审考核手册
        凡在2014年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工作人员,请于2015年1月10日前报送个人评奖材料时,将其2014年度《考核记实手册》送市考核办(设市人社局)查验,凡未送审《考核记实手册》的单位,市考核办将对其年终评奖不予受理。同时,在办理年度考核审核时,必须按各单位考核人数征订2015年《考核记实手册》。
三、考核纪律
        各单位在考核过程中对拟获优秀等次人员要在本单位公示,广泛听取意见。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相应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一把手负总责,并明确一名副职分管,1-2名同志具体负责。各单位要按市考核办的统一部署,按时做好评比、上报工作,对逾期不报或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违反评奖纪律的,一律取消考核资格。
        附:年度考核材料报送时间安排及指标分配明细
 
                中共汨罗市委组织部     汨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2月29日



 
各单位2014年年度考核材料报送时间安排
 
日  期 报  送  单  位
1月12日 上午 城关镇、城郊乡、汨罗镇、古培镇、新市镇、红花乡、黄市乡、白水镇、川山坪镇
下午 高家坊镇、玉池乡、弼时镇、李家塅镇、黄柏镇、沙溪镇、长乐镇、天井乡
1月13日 上午 古仑乡、三江镇、大荆镇、智峰乡、八景乡、桃林寺镇、屈子祠镇、白塘乡、新塘乡
下午 范家园镇、磊石乡、火天乡、原种场、范家园茶场、白水苗圃、玉池林场、桃林林场、磊石渔场
1月14日 上午 安监局、政府行政科、政务公开中心、人防办、民政局、国土资源局
下午 审计局、人口计生局、环保局、科技局、技监局、招商局、旅游局
1月15日 上午 房产局、食品药品局、档案局、残联、营田办事处、招待所、住房公积金管理部、信访局
下午 教育局、接待处、市委行政科、老干局、党校、科协、工商联
1月16日 上午 市委办、政府办、纪委(监察局)、人大机关、政协机关、人武部机关、工业园区管委会
下午 组织部、统战部、编办、总工会、团委、妇联、保密局、史志办
1月19日 上午 宣传部、卫生局、人民医院、中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文广新局、广播电视台、血防办
下午 商务局、蔬检中心、市场中心、财政局、粮食局、工商局、国税局
1月20日 上午 地税局、城投公司、商业总公司、物资总公司、供销社、人民银行、财校
下午 交通局(机关)、地方公路所、运管所、港航所、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职校、公路局
1月21日 上午 农办、能源局、农广校、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农机局、经管局、移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下午 政法委、610办、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发改局、物价局、劳动局、统计局、农调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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