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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的说明

编稿时间: 2017-02-22 来源: 未知来源 作者:未知

1、申报晋升年龄要求。2017年2月28日前已退休或达到退休年龄的均不能申报。

2、晋升年限问题。晋升一级教师大专以上学历任二级教师4年,中专学历任二级教师5年。晋升高级教师大专以上学历任一级教师5年以上。

3、计算机模块的问题。仍按2016年政策执行,即无论高中级均需2个模块合格证,教育部门颁发的高级信息证可以抵一个模块。有高级信息证但无人社部门计算机模块合格证的可以先参评,在2017年6月底前拿到合格证即可。计算机模块对年龄偏大教师适当从宽,即申报高级职称男55岁、女53岁,申报中级职称男53岁、女50岁,只要有考试经历不论是否合格均可参评。

4、申报专业科目要求。县(市)区农村教师的教师资格证、学历、专业技术资格证与任教学科不相符的情况,在获得教育部门统一颁发的适岗培训证基础上以任教学科申报,没有适岗培训证的不能申报。

5、继续教育的问题。必须有一年以上人社部门的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登记。

6、农村学校任教经历。湘人社发〔2016〕50号文件明确规定,高级职称评审要求有2年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工作经历,但只有1年经历且退休时间在2018年以后的可以先参评后补1年农村学校经历,待完成1年农村学校教育经历后再下文。一级教师评审要求有1年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工作经历。

7、教师备课要求是原始教案,非原始教案一票否决。电脑打印的原始教案也可以。

8、学历一律要进行学信网认证。学信网不能认证的到教育厅教科院认证,未拿到认证报告书的,将认证发票原件装订到申报材料中,并将毕业生登记表复印装订在材料中。。

9、申报材料顺序的问题。湘人社发〔2016〕50号文件规定,请申报人按照层级高低和荣誉等次排列材料,以方便评审时提高效率。

10、申报材料按职数高级1:2、中级1:1.5递交申报材料,并且同一申报单位不按学科而按排名顺序申报。

11、湘人社发〔2016〕50号文件规定,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能申报参评:

1、师德严重失范,造成严重影响的;

2、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恶劣影响的;

3、年度考核不称职或连续两年考核基本称职的;

4、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刑期和处分期未满三年的。

12、申报材料真实性的问题。材料造假者直接取消评审资格,并通报批评且三年不能参评,所在单位停评一年,单位主要负责人作出检讨。


附件

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

申报人员评审材料种类及要求

一、材料种类及要求

(一)参评资格审查主要材料种类、要求及排列顺序

1.《参评人员资格审查意见表》(附件2-2-3,1份,不装订);

2.教师资格证已验证的复印件(1份);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已验证的复印件(各1份);

4.任现职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劳动)合同》或《聘任书》已验证的复印件(各1份);

5.继续教育证明原件(1份);

6.近五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已验证的复印件(每年1份);

7.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工作经历的佐证材料;

8.资历、学历破格者,提供其符合破格条件的相关辅证材料;

9.证明其属于留学回国、军转、党政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的相关材料(1份);

10.任现职以来受处分的处分决定复印件和反映其现实表现情况材料(各1份);

11.《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申报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2-1,1份);

12.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评审主要材料种类、要求及排列顺序

1.《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表》(附件2-2-4,一式2份,A4纸张双面打印);

2.《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1份);

3.个人述职报告(1份);

4.任现职以来获得的专业技术工作成果、奖励证书等已验证的复印件(各1份);

5.任现职以来一学年的原始课表(教研室、校外教育机构人员提交一个年度指导学校课改、教师培训和参与学校教学改革指导等业务工作计划;幼儿园教师提供一个学年《活动安排表》);

6.任现职以来一个学年的完整原始教案(教研室、校外教育机构人员提交一个年度指导学校课改、教师培训和参与学校教学改革指导方案,或提交近三年内一个学年的本人所上公开课、示范课、研讨课的全部原始教案与听课、评课记录;幼儿园教师提交与一个学年原始教案相对应的《班级幼儿成长档案》一套);

7.任现职以来学术水平、科研能力方面(如经验总结、论文、著作与科研项目、专利、技术创新等)的材料;

8.申报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需提交指导青年教师教学教研教改的佐证材料(如学校或单位备案文件,师徒合同等);

9.申报中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务人员需提供用A3纸打印的《公示表》1份,《公示表》请使用本文附件的表格(附件2-2-2)。

二、材料整理及要求

(一)材料填写及组织的基本要求

1.贴写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等,应使用70g以上A4白纸作底。

2.填写工整,不得任意涂改。报送的材料真实、完整、一致,不得漏项。

3.审查核实手续完备,需加盖印章的栏目必须加盖印章。

4.复印材料须由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审核人须签名并加盖“原件已核”印章及人事部门印章。

5.任现职以来在多个单位工作的,涉及在前单位任职期间的相关材料,需加盖前单位公章。

6.申报人员参评材料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盖章、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

7.送审材料由本人或送审单位自留底稿。

(二)材料整理及装订

送审材料要严格分类整理、装订成册。

1.不需装订的材料

(1)《参评人员资格审查意见表》(1份);

(2)《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表》(一式2份);

(3)有关反映学术水平、科研能力方面的材料原件;

(4)原始教案、指导方案、班级幼儿成长档案等;

(5)《公示表》;

(6)不适宜装订成册的材料。

2.装订成册的材料

除上述不需装订的材料外,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按“参评资格审查材料”和“评审材料”两类,制作“×××同志申报×××职务参评资格审查材料”和“×××同志申报×××职务评审材料”目录、封面,并按上述规定的排列顺序装订成册。

(三)材料袋标识及规格要求

1.所有送审材料应装入送审材料袋内。材料袋的正面写明申报人姓名、所在(或送审)单位、申报何系列、何职务及何学科专业(其中申报艺术、外国语言文学学科的须注明到专业),并列出送审材料目录。材料袋的底端封口处应醒目地标明申报人姓名及所在(送审)单位。

2.送审材料一般为一人1袋,最多不超过3袋,材料袋使用牛皮纸纸质袋。

3.美术、艺术设计等艺术类专业申报人员提交的作品应采取特别保护措施。


相关表格下载:

2016教师职评表格.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