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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须知

编稿时间: 2016-05-03 来源: 未知来源 作者:未知

一、申请人需提供的资料:

1、填写《岳阳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表一份;

(按申请表中要求认真填写,并贴上申请人近期免冠寸照)

2、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2份;

3、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报告一份;(本人向岳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

4、提供申请人近3年内的一套完整住院病历资料(诊断证明书、病历首页、入出院记录、检查报告单等复印件;以上资料必须加盖医院医务部门公章)

5、如果不是在本市住院治疗,须提供转诊转院手续和医院结算清单的复印件。

二、鉴定程序:

由申请人携带病历资料到人社局养老保险股核实个人信息,领取《企业职工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申请表》→人社局医疗生育保险股对申请人提供的所有资料进行初审→提交岳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复审→通知申请人赴岳阳市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最终鉴定结论办理相关手续。

三、注意事项:

1、鉴定所需的各项费用由职工本人自付。如因本人所提供的材料不齐或材料不真实而导致审批不能通过者,责任自负。

2、每季度的第二个月申报劳动能力鉴定资料(2月、5月、8月、11月受理)

3、报送资料装订顺序 1-2-3-4-5

人社局养老保险股 (人社局一楼) 电话:3382881

人社局医疗生育保险股(人社局二楼) 电话:3382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