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汨罗循环园区生态环境管理2020年度自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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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园区概况

园区位于汨罗市新市镇,园区代码S439031,园区级别为省级工业园区,主导产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色金属精深加工、先进制造为主导,辅以安防建材、新材料、电子信息三大特色产业,核准范围面积9.39km2,园区规划环评为《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调区扩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批复文号湘环评〔2019〕8号。

园区经济发展概况

截止到年底,园区已入园企业数量120个,其中,上一年度末已入园企业数量95个,本年度内新入园企业数量28个,本年度清退企业数量3个。园区内已完成环评批复手续企业数量120个,本年度新增项目环评批复28个,无环评批复的企业有0家。园区内已完成环保竣工验收手续企业数量113个,本年度新增环保竣工验收企业数量2个,未完成验收的有5家。园区内已完成应急预案备案手续企业数量120个,未完成应急预案备案的企业有0个。园区内已取得排污许可证企业数量66个,不存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企业的情况。

园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化学需氧量285.14t/a,氨氮71.28t/a,二氧化硫286.56t/a,氮氧化物126.39t/a,VOCs7.48t/a,其他颗粒物15.08t/a。

二、环境管理情况

(一)规划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表1  园区规划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序号

园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

园区落实情况

1

严格按照经核准的规划范围开展园区建设,进一步优化园区规划功能布局,处理好园区内部各功能组团及园区与周边农业、生活、配套服务等各功能组团间的关系,充分利用自然地形和绿化隔离带使各功能区隔离,减少相互干扰。按报告书建议,在下一步控规编制和修编时将新市片西片区规划的绿地(现已开发为工业用地)按实际使用功能调整为工业用地,西片区靠近新市镇区的二类工业用地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以减轻对镇区环境的不利影响;针对新市片区工业区与居民区混杂、企业功能布局混乱的现状问题,管委会应按承诺采取分期拆迁和棚改拆迁的方式对与规划用地性质不符的安置区逐步拆迁到位;新市片区南部远景规划用地位于工业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远景规划时应合理规划用地性质,确保与工业区环境相容。

园区严格按照要求优化规划功能布局,对新市片西片区规划的绿地按实际使用功能调整为工业用地,采取分期拆迁和棚改拆迁的方式对与规划用地性质不符的安置区逐步拆迁到位。

2

严格执行规划环评提出的产业准入条件,在规划区规划期内涉及产业结构调整事项时须充分考虑环评提出的环境制约因素和准入限制及禁止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三线一单”划定工作,进一步优化制定完善汩罗高新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园区不得引进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发展的高能耗、高物耗、污染重、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其中弼时片区按照原规划环评要求禁止引进排水涉重金属及持久性有机物的企业,禁止引进电镀、线路板制造等企业,严格限制引进排水量大的企业;新市片区发展相关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时应严格落实《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铝行业规范条件》、《铜冶炼行业规范条件》要求,新建再生铜铝项目产能原则上来自泊罗市区域内现有企业的产能替换,对报告书提出的不满足行业规范条件的汨罗市金龙铜业有限公司、国鑫有色金属有限公司、钱进铜业有限公司、成宇铜业有限公司、联达铜铝材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提质改造,并强化环保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园区管委会和地方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规划环评提出的行业、工艺和设备、规模、产品四项负面清单和后续“三线一单”提出的准入条件要求做好入园项目的招商把关,对入园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落实环保三同时监管要求。

园区严格执行规划环评提出的园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园区没有引进引进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发展的高能耗、高物耗、污染重、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在发展相关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严格落实《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铝行业规范条件》、《铜冶炼行业规范条件》要求。已对不满足行业规范条件的汨罗市金龙铜业有限公司、钱进铜业有限公司、成宇铜业有限公司、联达铜铝材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清退,对国鑫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进行提质改造,要求园区再生铝、再生铜行业废气排放达到《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674-201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在招商引资过程中,按照规划环评提出的准入条件要求做好入园项目的招商把关,对入园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落实环保三同时监管要求。

3

完善园区排水基础设施建设和提质改造。园区排水实施雨污分流,污污分流,新市片涉重废水经厂内处理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后进入重金属污水处理厂处理;按环评要求做好汩罗市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扩建提质改造,尾水排放提标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8918-2002) 一级A标准;在改造工程完成前,新市片区新增废水必须进中水回用工程或企业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后回用不外排。加快弼时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厂网工程建成投运前,园区暂停引进外排工业废水的项目。新市片区依托的1#雨水排污口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2#雨水排污口距饮用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边界1000米,园区应按规划环评建议要求取消1#雨排口,并将2#雨排口上移,减少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风险影响。

园区排水实施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再生铝、再生铜行业以及其他行业涉重废水经厂区预处理后进入重金属污水提质处理厂进行处理达标后排至汨罗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不含重金属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汇入汨罗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至汨罗江。再生塑料加工企业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汇入循环园区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厂处理后回用于企业生产。新市片区依托的1#雨水排污口已经取消,2#雨水排放口已经上移至107国道与沿江大道交界处,并将汨罗江备用水源取水口上移8.6km至平江汨罗交界处。

 

 

4

加强高新区大气污染防控措施,通过产业控制、清洁能源推广等减少气型污染物源头排放量,园区禁止新建燃煤企业,燃料应采用天然气、电能等清洁能源,并对现有企业进行能源结构清洁化改造。加强企业管理,对各企业有工艺废气产污节点,应配置废气收集与处理净化装置,做到达标排放;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工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入园企业各生产装置排放的废气须经处理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合理优化布局,并在工业企业之间设置合理的间隔距离,避免不利影响。

2020年园区没有新建燃煤企业,园区已敷设天然气管网,工业企业均可使用天然气、电能等清洁能源。园区环保执法大队对企业生产进行日常环保监管,要求企业加强废气收集,减少无组织排放;要求企业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进行自行监测;要求涉及气型污染物排放的企业建立废气收集处理设施运行台账。

5

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做好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统一的固废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管理体系。推行清洁生产,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加强固体废物的资源化进程,提高综合利用率;规范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对工业企业产生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固废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严防二次污染。

园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固废收集、转运与处置严格按照环保要求执行。已引进岳阳海锋环保有限公司对园区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处置,拟引进铝灰综合利用企业对园区再生铝行业产生铝灰等危险废物进行综合利用。

6

加强园区环境风险预警、防控和应急体系建设。园区管理机构应建立专职的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建立环境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环境风险信息库和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应急预案,全面提升园区风险防控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园区成立了安全环保部和岳阳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驻园区环保执法大队等专职的环境监督管理机构,按照《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新市工业园)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的相关要求落实了园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对于园区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要求其及时编制或修编环境应急预案并备案,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2020年园区工业企业没有发生突发环境应急事件。

7

按园区开发规划统筹制定拆迁安置方案,妥善落实移民生产生活安置措施,防止移民再次安置和次生环境问题。具体项目建设应先期按环评要求完成环保拆迁后方可正式投产。

园区采取分期拆迁和棚改拆迁的方式对与规划用地性质不符的安置区逐步拆迁到位。

8

做好建设期的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注意保护好周围农田、河流及自然景观,落实生态环境的保护、恢复和补偿,对土石方开挖、堆存及回填要实施围挡、护坡等措施,裸露地及时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

在园区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划环评和建设项目环评要求进行土地平整,实施围挡、护坡等工程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并及时恢复植被。

(二)“三线一单”落地应用情况

园区严格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湖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既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等文件要求,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效率要求等管控维度对“三线一单”进行落实落地。

(1)园区聘请专业环保企业中铝环保节能科技(湖南)有限公司作为园区环保管家,根据《湖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既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核查拟入园项目的“三线一单”符合性,园区对根据核查意见表对拟入园工业企业项目出具选址意见表,明确是否同意项目入园。选址意见表作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附件一并报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核。

(2)建设完成大气小微监测站对园区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监测。要求园区内的再生铝、再生铜企业废气污染物排放达到《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674-201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在废气排气筒安装在线监控并联网,实时对废气排放进行监控。

(3)对工业园新市片区涉及的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调整,将汨罗江备用水源取水口上移8.6km至平江汨罗交界处。

(4)对园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放进行分类管控;对涉重废水经厂内预处理后进入重金属污水提质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至汨罗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不含重金属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汇入汨罗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至汨罗江。再生塑料加工企业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汇入循环园区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厂处理后回用于企业生产。

(5)按照《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新市工业园)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的相关要求,严防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对于园区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要求其及时编制或修编环境应急预案并备案。2020年园区工业企业没有发生突发环境应急事件

(6)园区按照《湖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既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的资源开发效率要求对能源、水资源和土地资源进行合理开发,使用天然气、电能等清洁能源,降低能耗强度,禁止水耗能耗高的行业进入园区。

(三)水环境管理

园区配套集中污水处理设施2个,园区污水管网覆盖率为100%,1、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名称为:湖南汨罗工业园重金属污水提质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5000m3/d,实际处理规模5000m3/d,污水处理工艺为“混凝+电化学”工艺,在线监测达标率100%,园区雨水管网覆盖率100%。

2、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名称为: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厂,设计处理规模5000m3/d,实际处理规模5000m3/d,污水处理工艺为CASS生物处理+滤布滤池工艺,在线监测达标率100%,园区雨水管网覆盖率100%。

园区内涉及工业废水外排企业数量8个,工业废水总排放量1100m3/d,外排污水纳管企业数量8个,污水集中处理比例100%(按外排水量计),

其中涉一类污染物排放企业有汨罗振升铝业科技有限公司和湖南龙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汨罗振升铝业科技有限公司涉及的一类污染物为镍,湖南龙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涉及的一类污染物为镍、铬,汨罗振升铝业科技有限公司在企业工业废水总排口安装了在线监控设施对总镍实行实时监控,根据企业提供的自行监测报告,这两个企业工业废水均达标排放。

园区年度水污染物总排放量:化学需氧量200.75t/a,氨氮t/a,其他因子(重金属等)总镉0.0041t/a、总砷0.042t/a、总锌0.385t/a、总铜0.211t/a、总铅0.039t/a。

排污口下游最近的地表水水质管控断面名称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下游G240大桥下,水功能区划二类,监测达标率100%,无超标因子。

园区以及园区企业不涉及地下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重点污染源,因此,园区不涉及双源地下水监测。

园区内涉及黑臭水体数量0个,已完成整治0个,未开工的0个,修复中的0个。

(四)大气环境管理

园区内涉及工业废气外排企业数量40个,大气质量监测达标率100%,无超标因子。大气污染物总排放量:二氧化硫286.56t/a,氮氧化物126.39t/a,VOCs7.48t/a,其他颗粒物15.08t/a。

园区空气监测站建设情况(含小微站建设等),循环园区2020年共建设两个空气小微站,用于实时监测园区空气质量,小微站布局在107国道以东众发物流楼顶一个、循环园区管委会楼顶一个,主要监测CO、SO2、NO2、O3、PM2.5、PM10因子、监测数据能稳定上传汨罗市环境监测信息平台。

(五)土壤环境管理

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达标率100%,无超标因子。

园区内涉及污染地块数量0个,已完成修复0个,未开工修复的0个,修复中的0个。

(六)固体废物管理

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企业数量57个,产生量68938.952t/a,其中,自行综合利用21022.785t/a,自行处置37.28t/a,外委处置48758.174t/a。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数量72个,产生量20799.399t/a,其中,自行综合利用9996.402t/a,自行处置0.016t/a,外委处置10803.257t/a。

园区集中的工业固废处理设施情况:处理能力36600t/a,处理工业固体废物种类生活污泥(7300t/a)、纺织品边角料、橡塑边角料(29300t/a)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工艺生活垃圾焚烧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七)投诉管理

本年度园区共受理各类(含各级督查、各级环保投诉等)投诉9件,已完成整改9件,完成率100%。环保督察交办问题0件,已完成整改0件,完成率100%。

(八)园区信用评价

湖南省产业园区环保信用自评

序号

一级评价指标

二级评价指标

评价标准

分值(分)

1. 

环境准入管理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产业园区有重大调整和修订未重新开展规划环评

0

2. 

产业园区规划实施五年以上未组织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0

3. 

建设项目环评

产业园区内有建设项目未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0

4. 

产业园区内有被评为黑名单的企事业单位

0

5. 

环境基础设施

废水收集处理

产业园区废水集中处理率未达到100%

0

6. 

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执法监测不达标

0

7. 

废气治理与管理

产业园区涉VOCs重点排放企事业单位未进行有效收集、未设置有效的VOCs污染治理措施或未按规定建立管理台账

0

8. 

产业园区未按规定建成大气环境监控预警系统

0

9. 

固废处置

产业园区未建成危险废物监管体系

0

10. 

产业园区内企事业单位发生危险废物非法倾倒、转移、处置事件

0

11. 

环境监测监管能力

监测能力

产业园区未开展自行监测或自行监测数据弄虚作假

-2

12. 

产业园区未按规定建立与环境监测要求相匹配的环境监测能力

0

13. 

监管能力

产业园区建立了污染源在线监控、企事业单位生产工况、电能监控、一企一管水质监控、视频监控及环保设施运行监控、环境质量监控等产业园区数字化在线监控平台(任意一项)

0

14. 

信息化建设

产业园区未建立环境信息管理档案

0

15. 

环保信息公开

产业园区未及时公开年度环境监测报告或园区年度环境监测信息,园区污染物排放状况、企业达标排放情况、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等信息公开不完整的

-1

16. 

环境风险防控

环境风险排查

产业园区年度内未开展环境风险隐患和环境问题排查工作

0

17. 

环境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产业园区设置了风险防控环境应急指挥平台

0

18. 

产业园区未按要求制定或修编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0

19. 

产业园区未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0

20. 

产业园区环境应急救援物资配备不符合规定

0

21. 

风险防控体系

产业园区未建立环境风险源数据库,未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

0

22. 

产业园区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或存在被省级以上环境主管部门通报的突出环境安全隐患

0

23. 

产业园区出现区域限批、挂牌督办、约谈、中央及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等情况

0

24. 

环境综合治理

环境第三方治理服务

采取了第三方治理服务模式

+1

25. 

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评分

7

说明:

一、初始分值为9分,满分12分。

二、产业园区未及时按照要求上报自查报告,直接评定为环保风险园区。若自查报告中未上报某项指标内容的,此项指标按最高分进行扣分。

三、园区环保工作成效、主要措施做法

工业企业不断升级,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100%、合格率100%,园区管网覆盖率100%,工业企业废水收集率100%,企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100%。园区环境质量良好,全年优良天气率95%。重金属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两大环保工程安全运行,筑牢园区环境安全“大堤”,全年无重大环境事件发生。

借助力量,提升管理水平。瞄准生态园区目标,聘请中铝环保节能科技(湖南)有限公司为园区环保管家,引进专业技术力量,为园区环境保护工作把脉,全程参与园区规划、环评、项目建设等工作。支持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派驻执法大队常驻园区工作,零距离监管园区工业企业和环保公共设施,提高管理效率,提升企业治理水平,增强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机动能力,降低园区环境风险。通过招标形式委托第三方运营重金属污水厂、中水回用工程运营管理,确保园区公共设施正常运营。

全面清理,澄清环保家底。从容应对疫情,改变工作方式,大力推行非直接检查形式,利用微信、电话等方式了解企业环境保护基本情况,全面摸清120家企业环保家底,并将整体情况汇编成册,解决多年底子不清问题。

贴身指导,促进责任落实。印发《园区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十要”》,规范环境管理行为,拉直园区企业绿色发展“墨线”,引导企业规范发展。依据“指导引导、提醒告知、督促整改、处置处理”原则,深入企业开展环保体检,查找问题,编印11期《环保体检快报》,开出企业问题清单,下达整改意见书,督促企业整改。调整监管网络,强化主体责任,督促24家企业完善环保设施,指导65家企业设立环保专干,帮助42家企业调整管理体系,从而搭建起企业主负总责、分管负责人专门负责、环保专干直接负责的企业污染防治体系。全力推进同力循环新模块5家破碎加工企业和新模块21家分拣破碎企业实行“三区分隔”,改观塑料废品低端产业“脏乱差”现象。坚持管网巡查制度,定期查找管网问题,强化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全年对园区48公里管网进行地毯式巡查,及时修复破损管网2处,确保园区工业废水全收集、全处理。

强化措施,突出科技治理。中水回用工程完成环保验收,督促新基源、中塑、同力循环等7家破碎企业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实现pH值、COD在线监测,解决以过去排水不清、责任不明问题,确保中水回用工程顺利运行。盯紧环保公共设施和重点排污监管企业,督促华先碳素等5家重点监管单位安装在线监测,实现园区内环保公共设施、重点企业与省市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建成2个环境空气小微站,智能监测园区空气质量,提高园区环境预警能力。

督促整改,引导绿色发展。以督促企业整改为契机,更新企业环保基础知识,深入传输现代企业管理理念,促使广大企业形成“企业要发展,环保必先行”共识,积极升级环保设施、优化环保管理,提高企业品质。督促宏拓铝业投资500多万元完成环保升级,帮扶华潇铝业完成主体工程建设;督促森阳中科重新规划建设环保设施,皓鑫科技全面升级,推动再生铜业环境治理迈上新台阶;龙智新材料一期建成投产,立足科技前沿开展污染治理,树立园区现代企业新标杆;中塑、恒塑迎风启航,万容塑业全面建成,搭建塑料行业创业新平台,持续减轻汨罗“小散乱污”整治压力。通过检查督促,指导企业对生产设备进行技术改造,结合企业现有工作基础,引导企业开展绿色工厂升级改造建议,实现可持续发展。

化解矛盾,维护合法权益。坚持“化解矛盾不过夜”原则,及时处理环境投诉,全年共处理群众信访9起,及时疏导群众情绪,化解群企矛盾,既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也保护企业合法生产权力,坚决抵制假借环境问题谋求不当利益现象,维护企业复工复产正常秩序。

四、园区生态环境管理存在主要问题和难题

一、管网巡查手段落后。由于建设工期紧、地质复杂、输送管材质量参差不齐等原因,园区建设初期铺设的部分管线存在破损现象。目前园区主要通过人工巡查的方式寻找问题,一些潜在的小问题无法在第一时间发现并解决,可能导致小渗漏演化为大跑冒。

二、企业管理能力低下。近年来,环境标准不断更新、环保法律不断完善,专业性、综合性越来越强,企业原来的应付式管理无法满足现有环保工作要求。园区大部分企业由小微企业甚至小作坊企业发展而来,企业环保工作基础薄弱,企业主环保意识、法律意识淡薄,对于园区和生态环境部门提出的问题整改进度缓慢或整改流于形式,且整改效果时常反复。加之今年疫情影响,企业生产时间较往年减少,原材料流通不畅,产品滞销等因素导致企业经营效率下降,其污染治理积极性不高,甚至出现听之任之得过且过现象。

三、监管服务有待加强。汨罗分局派驻执法大队进驻园区后,园区监管力量显著加强,企业守法意识明显增强,治理水平逐步提高,成效有目共睹,但由于目前执法大队为股级机构,架构与园区正处级架构明显不对称,且执法大队仅负责执法事宜,审批等服务性工作由汨罗分局其他机构负责,企业落地、建设、生产要与多个部门对接,因而无法实现监管与服务同步,一个机构与企业的无缝对接。

四、整体功能分区不明。由于历史原因,园区初期规划滞后,一些区域居民区与工业区距离过近,环境投诉不可避免地存在,给周边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一些影响,也制约了企业的长远发展。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大科技投入。购置先进管网探测设备,加大管网巡查频次,及时发现管网破损渗漏问题,确保废水跑冒现象第一时间解决。

二、加强企业指导。督促企业全面完善环保管理体系,落实环保专干,明确管理责任,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督促问题企业完善环保设施,落实环保措施,提高企业污染防治水平。

三、强化监管服务。建议岳阳市生态环境局设立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分局或由汨罗分局派驻一个副科级执法大队,加大执法帮扶、审批服务力度,切实提升企业守法水平,服务园区企业发展。

四、优化功能布局。科学规划园区发展,优化区划功能定位,加大征地拆迁力度,调整企业布局,积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附表:园区年度报告表格

 

 

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