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湖南省葛天湘豫废旧金属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年购销、整理废钢(不锈钢)20万吨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购销、整理废钢(不锈钢)20万吨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湖南省葛天湘豫废旧金属回收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1年4月29日-2021年5月31日
反馈方式: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湖南省葛天湘豫废旧金属回收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传真:13808402870
通讯地址:汨罗市龙舟南路东侧
邮编:414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