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葛天湘豫废旧金属回收有限责任公司 年购销、整理废钢(不锈钢)20万吨建设项目 竣工环保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全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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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湖南省葛天湘豫废旧金属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年购销、整理废钢(不锈钢)20万吨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购销、整理废钢(不锈钢)20万吨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湖南省葛天湘豫废旧金属回收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1年4月29日-2021年5月31日

反馈方式: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湖南省葛天湘豫废旧金属回收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传真:13808402870

通讯地址:汨罗市龙舟南路东侧

邮编:414413

湖南省葛天湘豫废旧金属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年购销、整理废钢(不锈钢)20万吨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公示稿).pdf

验收意见及签到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