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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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汨罗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现将反馈的“湖南省产业园区普遍存在规划环评执行不严、园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管理不到位、园区企业环境违法现象时有发生”等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湖南省产业园区普遍存在规划环评执行不严、园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管理不到位、园区企业环境违法现象时有发生等问题。全省144家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规划环评执行情况不完善,应开展跟踪评价的52家产业园区中,有8家未完成跟踪评价,占比15.4%。2019年以来,全省十余家产业园区因环境问题被省级及以上生态环境部门挂牌督办。

二、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

(一)整改措施

1. 园区规划跟踪评价情况

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园区”)于2018年开展了调区扩区规划环评编工作,编制完成《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调区扩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湖南省环保厅以湘环评函[2019]8号文件出具了园区调区扩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目前,园区规划实施尚未满足5年,不需要组织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2. 园区规划环评执行情况

园区已按照要求严格落实规划环评及规划环评审查意见要求。

3. 园区环境基础设施管理情况

园区现有环境保护基础设施为重金属污水处理厂、中水处理及回用工程、配套排水管网。目前,重金属污水处理厂、中水处理及回用工程均由湖南湘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负责运营,湘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严格按要求建立有环保设备运行台账记录以及危险废物的处置台账记录,并对环保设备定期检查维修,确保污水处理厂环保设施和在线监控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监测数据能稳定上传。园区安环部已加强对管网的日常巡查检修,并建立有管网巡查台账,确保管网的正常运行。

4.园区环境管理现状

为加强园区企业环保管理水平,对园区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坚决打击,园区安全环保部结合相关环境管理要求以及园区实际情况,现印发有《园区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十要”》、《联合检查制度》、《环保打卡监督制度》、《环保蹲点帮扶制度》等四项制度,依据“指导引导、提醒告知、督促整改、处置处理”原则,深入企业开展环保体检,查找问题。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驻园区执法大队已加大对企业环境违法现象检查,发现有企业涉嫌违反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违法行为的,依法严格查处,对涉嫌环境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严格压实企业环境守法主体责任,通报一批典型违法案例;对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群众投诉频繁的企业,一律公开曝光;对违法造成生态损害的案件,依法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园区安全环保部将加大新固废法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督促企业加强环保管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大巡查及查处力度,确保园区企业坚守环保底线。

(二)整改完成情况

已按要求落实并完成。

三、整改目标及达成情况

(一)整改目标

对未完成跟踪评价的产业园区全面实施跟踪评价工作;加强园区生态环境保护,园区环境保护水平有效提升。

(二)整改目标达成情况

目前,园区规划实施尚未满足5年,不需要组织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园区已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环境保护水平有效提升。

四、后续工作安排或长效监管措施

1、严格按照湖南省“三线一单”和园区规划环评要求实施园区总体规划。

2、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园区生态环境管理,提高园区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3、持续加强、完善园区重金属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厂、排水管网等配套的环境保护基础设施运行管理。

4、加强环保监督执法,对园区企业环保违法行为零容忍,督促园区企业真正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

 

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