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主要污染物排放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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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园区污染物排放状况

1、水污染物排放情况

(1)新市片区

园区含重金属生产污水进入园区重金属污水提质处理厂处理后再汇入汨罗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汨罗江。园区生活污水和非重金属工业废水经汨罗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汨罗江。园区再生塑料产业企业产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汇入配套的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工程,处理后的污水全部回用,不外排。

园区重金属污水提质处理厂处理因子包括:锌、铜、砷、镉、铅。根据重金属污水提质处理厂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在线监测数据,2022年年度重金属污水提质处理厂运行正常,在线监测达标率100%,出口水质未出现超标情况,日平均处理水量为1542m3/d。

2022年园区年度水污染物总排放量:化学需氧量145.48t/a,氨氮15.56t/a,其他因子主要为重金属因子(重金属等)总镉0.0031t/a、总砷0.0056t/a、总锌0.005t/a、总铜0.0134t/a、总铅0.0048t/a。

(2)弼时片区

园区企业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白沙河,整个园区企业无生产废水排放。根据污水处理厂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在线监测数据,2022年度污水处理厂整体运行正常,在线监测达标率100%,出口水质未出现超标情况,日平均处理水量为680m3/d,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化学需氧量3.088t/a,氨氮0.361t/a。

2、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

(1)新市片区

根据现场调查及收集相关资料,2022年园区大气污染物总排放量:二氧化硫42.86t/a,氮氧化物58.39t/a,VOCs 7.18t/a,其他颗粒物10.24t/a。

(2)弼时片区

根据现场调查及收集相关资料,2022年园区大气污染物总排放量:二氧化硫4.38t/a,氮氧化物9.87t/a,VOCs 8.76t/a,其他颗粒物4.112t/a。

3、固体废物

(1)新市片区

根据现场调查及收集相关资料,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企业数量116个,产生量349273.54t/a,其中,自行综合利用69399.34t/a,自行处置0.00t/a,外委处置279874.20t/a。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数量103个,产生量38880.80t/a,其中,自行综合利用6008.50t/a,自行处置0.00t/a,外委处置32872.30t/a。

(2)弼时片区

根据现场调查及收集相关资料,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企业数量49个,产生量15245.39t/a,其中,自行综合利用5860.63t/a,自行处置0.00 t/a,外委处置9384.76t/a。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数量49个,产生量923.30t/a,其中,自行综合利用0.00 t/a,自行处置0.00 t/a,外委处置923.30 t/a。

二、企业达标排放情况

(1)新市片区

根据园区各企业2022年自行监测报告及重点企业在线监测数据,园区各企业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2)弼时片区

根据园区各企业2022年自行监测报告,园区各企业污染物均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