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人说,这个乞丐儿上午被110送进收容所,下午就被一个自称他妈妈的人领走了。
还听说,这个乞丐儿是安徽的,十一二岁,收容所接到后,没有向外界发布任何信息,可他的“妈妈”不知怎么信息这么灵通,几个小时就赶到了收容所,把乞丐儿接走了。
我们不禁问:收容所为什么这么轻易就把乞丐儿让人领走了呢?
他们难道不会想想:
你们没有向外发布休息,乞丐儿的“妈妈”为什么这么快就知道了呢?
你们确定是他妈妈吗?看了证件没有?
如果“妈妈”不知道他在这里乞讨,就算她得到消息,她又怎样在几个小时从安徽赶到汨罗呢?
如果“妈妈”知道他在乞讨,或者怂恿他利用他乞讨,她不是又犯了虐待小孩之罪,也不应该就这样让她领走啊。
天下父母心,谁的母亲又会这样对待亲生儿子呢?
你们就没有想想,这个所谓的“妈妈”,很有可能就是一个拐卖儿童团伙的成员?

高泉山 最后编辑于 2010-03-12 08:5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