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汨罗市教育局 >>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省、岳阳市关于教育体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制定地方性的教育体育法规并监督执行;研究制订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教育体育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指导和协调教育体育规划、计划的实施。
2、主管全市各种所有制力量举办的初等、中等和高等学历教育、培训,归口管理全市普通高(中)等学校、成人高(中)等学校招生考试,招收飞行学员,高(中)等教育自学考试和教育所担负的其他社会考试工作;综合管理和指导各层次的非学历培训和学前教育、继续教育、扫除文盲等工作;组织指导教育理论、教育方法和现代化教学手段的研究。
3、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教育改革,组织实施农村教育综合改革,理顺各种关系,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需要的教育体制及其运行机制。
4、领导本系统内市直学校和直属单位党的工作和共青团、教育工会等群团工作,指导和管理本系统社团组织,负责本系统统战工作和知识分子工作;指导全市教育体育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协助市委组织部作好本系统市直学校和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的考察,并向市委提出配备调整意见。
5、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负责全市公办学校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全市家庭教育和社区教育工作。
6、管理、协调和指导全市体育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群众需要的全民健身运动的运行机制;负责管理全市体育彩票的发行工作。
7、按照国家关于增加教育投入的方针、政策,监督全市教育经费的投入和使用,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有关规定,指导编制并负责汇总上报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发展情况和教育经费年度预、决算,归口管理市本级教育事业经费以及国外和港、澳、台地区与外省市单位及个人对我市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监管教育系统国有资产,归口管理全市教育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教育单位内部的经济责任审计。
8、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全市教育体育系统有关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奖惩、人事管理方面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教育体育系统教师资格认定、招聘录用、人员调配等工作;负责全市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规划并指导全市教师和教育体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负责管理本市教育人才交流中心和教职工的人事管理工作。
9、统筹管理全市社会力量办学,负责社会力量办学的审批、注册工作;归口管理教育体育系统对外交流,协调管理同海外、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
10、协同有关部门编制有关大中专学校的招生计划;规划并管理全市教育管理情报、统计资料及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工作。
11、负责协助有关部门改革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分配制度,负责制定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少量国家急需、应予保证的高等学校毕业生指令性分配计划;负责办理大中专毕业生调配派遣及改派的有关手续;开展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就业培训及就业推荐工作;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及流动教师的教育人事管理业务;管理规范、组织开展供需见面及招聘等毕业生就业市场的活动;负责国家公费出国留学人员的管理;协助办理全市自费出国留学的相关手续。
12、指导、管理全市学校勤工俭学工作,归口校办产业的管理。
13、负责管理本系统市直学校和直属事业单位,统筹管理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管理干部和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和普通话推广工作。
14、归口管理教育督导和教师奖励基金会工作。
15、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及学生保学保健工作。
16、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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