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以上主要职责,市财政局设置12个职能股室: 1、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全局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以及重要报告、文件起草与修改;负责文电处理、机要、保密、信访、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财务、小车、房产、财产、保卫、后勤等工作;负责与协调财政科学研究、宣传、信息、办公自动化和新闻发布工作;会同有关股室办理财政文告工作。 2、预算股 编制财政预算及年度决算,配合人行管好国库,灵活调度资金,做好预算拨款,负责财税政策法规的宣传,贯彻、执行等方面工作。制订全市预算管理制度;负责汇总、编制市本级部门预算草案,代编全市财政收支预算;负责预算收入的衔接和组织工作;汇总、编制市本级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管理预算内外总指标,统一办理预算调整事宜;管理财源建设工作;拟订财政管理体制,负责对下级财政的转移支付工作;管理市级预备费;配合有关股室拟订市直部门各项经费支出标准;建立财政专项资金投放项目库;承担向市人大报告预算编制结果、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总决算的联络工作;负责与财政审计有关的工作;管理工资统发有关工作;指导乡镇财政工作。拟订和执行金库管理制度和政府总预算会计制度,承担国库集中收付工作的有关事项;负责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工作;汇总批复市本级部门决算,编制全市财政总决算;负责财政资金调度,统一管理市本级财政性资金的银行开户及帐户;办理预算内外资金收支结算拨付;拟订和执行政府债务政策和管理制度,负责政府内债的发行、兑付及二级市场的管理;指导和监督管理政府采购工作。 3、行政财务股 掌握各分管部门业务的基本情况,参与分管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订工作;负责组织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财务管理制度;会同分管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及下年度预算编制的建议;对财政支持的项目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及顺序;审核提出下年度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制订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指导分管部门和单位的资产、财务管理,审核年度财务决算,参与引进国外智力有关工作。 4、工交企业财务股 掌握各分管部门业务的基本情况,参与分管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订工作;拟订《企业财务通则》实施细则、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参与研究政府与国有企业分配政策,提出调整建议;负责市直企业国有资产的基础管理工作,提出国有资产预算编制草案;参与管理国有企业的租赁、拍卖、兼并、破产,组建企业集团和实行股份制等改革工作;负责资产评估项目的立项和合规性审核;监交国有资产收益;监管企业财务;管理有关专项资金和经费,办理市直企业亏损补贴的具体工作;负责地方银行、保险、证券、信托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财务监管,拟订分行业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管理国家粮食、棉花、食糖等专项储备资金和粮油价补贴;并协助做好有关增收节支方面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的管理及产权界定和产权登记、资产处置、产权纠纷调处和行政仲裁。负责公共资源的统计分析,汇总部门年度财务决算报表,负责国有单位的绩效评价;组织协调公共资源统计信息网络建设工作,拟订和执行清产核资的有关制度、办法,组织实施清产核资工作。 5、农业财务股 掌握各分管部门业务的基本情况,参与分管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订工作;研究拟订财政支农政策;会同分管部门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及下年度预算编制的建议;对财政支持的项目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及顺序;审核提出下年度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制订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指导分管部门和单位的资产、财务管理,审核年度财务决算,管理支农专项资金和市直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事业经费;协同有关部门管理财政扶贫资金和重要救灾防灾资金。 6、农业税征收管理股 拟订农业税收法规的实施细则、规定和征管办法;负责农业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参与研究农民税负政策和农业税税制改革及减轻农民负担的有关工作。抓好罚没收入的清缴,落实好灾社减免,搞好乡镇财务管理及乡镇七站八所的行政事业收费的缴付检查工作。 7、财政监督股 拟订财政稽查的政策制度,监督财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对预算的编制与执行、预算收入的征收与解缴、预算支出的拨付与使用、预算外资金的收支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会计信息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国有资产流失、违反财经纪律和打击报复案件,负责组织实施局机关内部财务审计。 8、人事教育股(加挂法规股牌子) 拟订局机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作管理制度,抓好本系统干职工的考核、奖惩、调配、任免、劳资等方面工作。同时做好财政的税政法规工作。 9、社会保障股 掌握各分管部门业务的基本情况,参与分管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订工作,参与研究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并提出有关建议;会同分管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及下年度预算编制的建议;对财政支持的项目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提出预算安排重点及顺序;审核提出下年度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制订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指导分管部门和单位的资产、财务管理,审核年度财务决算。 10、基建财务股 掌握各分管部门业务的基本情况,参与分管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订工作,牵头负责与市计划等有关部门在财政投资领域的政策协调和项目安排;研究拟定财政经济建设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负责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概、预、决算进行审核及资金使用监督;会同分管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及下年度预算编制的建议;对财政支持的项目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及顺序,审核下年度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制订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指导分管部门和单位的资产、财务管理,审核年度财务决算。 11、会计管理股 管理全市会计工作,拟订、组织实施会计法规、规章和准则;研究提出会计改革的政策建议,负责会计职称和会计委派制度的有关工作;指导管理全市会计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的有关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指导和监督会计电算化工作。 12、综合规划股 研究财政发展战略和财政分配政策,编制中长期财政规划,制订社会财力综合平衡方案,预测分析国民经济运行形势并提出调整财政经济决策的建议;负责预算外资金的政策拟订和协调工作;提出物价、工资和国有土地使用制度调整改革和其他有关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性建议,负责有关住房和移民的财政及财务管理工作;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专项资金的立项、标准审核以及制度制订与调整的审批工作,监督和管理票据的使用;负责税费改革、综合性财政统计和彩票发行监督与财务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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