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以上主要职责,市房地产管理局设置5个职能股室: 1、办公室 负责综合调研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情况和方案;做好上传下达工作,联络协调各种关系,督查督办各项决定的具体实施,负责全局工作情况综合,承办目标管理方案制订、实施、检查工作;负责接待处理来信来访,承办局机关文秘、文印、保密工作和全局性文件起草材料的审查工作,负责组织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全局性工作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档案、行政事务、后勤、安全保卫、文明卫生和绿化美化等工作。 2、政工人事股 负责局系统党的组织建设工作,负责政治思想、宣传教育、职业道德、精神文明工作,拟定政工方面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干职工的考察、考核、选拔、任用、调动、录用等具体呈办手续,做好老干部职工工作,负责劳动工资工作,做好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定级工作,负责干职工养老、医疗和退休管理工作;负责职称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等工作。 3、计财股 负责编制全局财务收支计划,筹集并合理安排、调度各项资金;制订局系统有关财物管理制度;积极与上级财政部门联系,争取有关财经优惠政策到位;负责全局所有财务帐目和现金管理,督促房租及其它收入收缴入库;汇总全局各股、所、队的会计报表,为领导提供及时、可靠的会计信息;归口管理全局有关统计工作,负责向统计局报送有关统计报表。 4、房屋产权监理股(加挂房屋拆迁、安全鉴定办公室、房屋测绘中心牌子) 指导开展房屋产权登记发证、验证、换证、房产测绘,负责房屋权属证书的统一管理,签发房屋产权证;办理房屋产权转移变更手续,确认新建商品房权属等;联系房地产档案管理。对拆迁户(单位)依法办理拆迁手续,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拆迁安置工作;受理房屋安全鉴定申请,负责全市范围内各类产别房屋的安全鉴定工作。 5、法规股(加挂房地产监察大队、物业管理办公室牌子) 宣传贯彻《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做好咨询服务工作;依法查处违反《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一切行为。指导本市物业管理及企事业单位住房管理机制转换工作;负责本市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审查、审批、业务指导和年检工作;负责住宅区物业管理维修基金的收缴和管理,并监督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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