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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市房地产管理局
 
   
>> 何子勇
 
   
    汨罗市房地产管理局是承担汨罗市范围内房地产行政管理职能的正科级事业单位。
 
   
    1、负责组织全市房地产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结合本市实际,组织拟订与报批相关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负责本市直管公房的修缮、房地租收缴、纠纷调解。
    3、负责本市房屋的买卖租赁、转移交换及房屋抵押典当、借贷等,办理交易登记,按政策收取规费、代征契税。
    4、负责本市房地产价格评估。
    5、负责全市物业管理、白蚁防治管理、房屋的安全鉴定,依法办理拆迁手续,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拆迁安置工作,按规定收取费用。
    6、负责本城市房地产市场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负责本城市土地二、三级市场的管理。
    7、做好本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和商品房预销售管理。
    8、对全市房地产产权、产籍、房地产测绘进行管理,包括颁发房屋所有权证及转移变更、新建商品房销售等权属管理。
    9、对本市各种所有制房屋档案资料进行管理。
    10、组织实施房地产行政执法、调处、仲裁房地产纠纷,依法查处违反《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一切行为。
    11、负责局系统党务工作、人事劳资、纪检监察、群团组织、政治思想、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及精神文明建设。
    12、承办市委、市政府及归口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以上主要职责,市房地产管理局设置5个职能股室:
    1、办公室
    负责综合调研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情况和方案;做好上传下达工作,联络协调各种关系,督查督办各项决定的具体实施,负责全局工作情况综合,承办目标管理方案制订、实施、检查工作;负责接待处理来信来访,承办局机关文秘、文印、保密工作和全局性文件起草材料的审查工作,负责组织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全局性工作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档案、行政事务、后勤、安全保卫、文明卫生和绿化美化等工作。
    2、政工人事股
    负责局系统党的组织建设工作,负责政治思想、宣传教育、职业道德、精神文明工作,拟定政工方面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干职工的考察、考核、选拔、任用、调动、录用等具体呈办手续,做好老干部职工工作,负责劳动工资工作,做好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定级工作,负责干职工养老、医疗和退休管理工作;负责职称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等工作。
    3、计财股
    负责编制全局财务收支计划,筹集并合理安排、调度各项资金;制订局系统有关财物管理制度;积极与上级财政部门联系,争取有关财经优惠政策到位;负责全局所有财务帐目和现金管理,督促房租及其它收入收缴入库;汇总全局各股、所、队的会计报表,为领导提供及时、可靠的会计信息;归口管理全局有关统计工作,负责向统计局报送有关统计报表。
    4、房屋产权监理股(加挂房屋拆迁、安全鉴定办公室、房屋测绘中心牌子)
    指导开展房屋产权登记发证、验证、换证、房产测绘,负责房屋权属证书的统一管理,签发房屋产权证;办理房屋产权转移变更手续,确认新建商品房权属等;联系房地产档案管理。对拆迁户(单位)依法办理拆迁手续,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拆迁安置工作;受理房屋安全鉴定申请,负责全市范围内各类产别房屋的安全鉴定工作。
    5、法规股(加挂房地产监察大队、物业管理办公室牌子)
    宣传贯彻《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做好咨询服务工作;依法查处违反《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一切行为。指导本市物业管理及企事业单位住房管理机制转换工作;负责本市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审查、审批、业务指导和年检工作;负责住宅区物业管理维修基金的收缴和管理,并监督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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