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以上主要职责,市公安局设置12个职能股室。 1、办公室(加挂指挥中心牌子) 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况,综合分析敌情、社情和治安情况,研究制订工作规划;收集、分析、综合、反馈各类公安信息;协调处理紧急事务,协助指挥统一行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起草、审核局内重要文件和会议报告;负责110报警服务台的建设、管理、指导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派出机构的保密工作,并对公安系统保密工作进行指导,承担文电收发、运转和上报、下发文件的审核工作,管理局机关档案;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和各级领导的请示、决策和部署,督促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和目标管理的实施。 2、信访室 负责全市公安系统的信访工作,负责接待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办理重要信访案件;负责各级交办、转办、催办信访案件;承办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和督办事项。 3、政工室 政工室是局党委和行政领导管理政治工作的办事机构,主管全市公安队伍的思想、组织和纪律作风建设、警衔的日常管理,负责局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任免、人事调配、劳动工资等工作。主管全局党务工作,负责并指导对党员的考核、评议和吸收党员工作。 4、宣教股 宣教(股)隶属政工室,宣教(股)主管全市公安民警教育训练和体育工作,组织、指导全局公安宣传工作和公安队伍文化建设,发现并总结公安机关好的典型和经验,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的新闻、宣传工作。主管全局共青团工作,组织并指导对团员的考核、评议和吸收团员工作。负责局干警、职工的教育培训、青少年教育。 5、老干办 负责本局离退休干部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老干部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负责抓好老干部的政治思想工作,收集老干部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局领导反馈意见和建议。 6、警务督察队 指导全局警务督察工作;负责现场处置公安民警违法违纪问题,督察重大警务活动,加强警车管理,检查值班备勤工作,调查处理公民对民警的投诉、民警违法违纪等问题。 7、保卫股 主管和指导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着重抓好重点要害部门的安全防范,掌握内部单位治安情况和政治动向,指导企事业单位公安保卫干部培训,协助内部单位抓好保卫机构及人员的管理。 指导和管理全市文化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文化系统保卫组织的建设和保卫人员的培训。 8、法制股 主管局机关有关股室和派出所治安案件裁决,负责本局有关刑事、行政案件的法律审核,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执法检查、法律咨询、法律宣传教育,以及局里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核和国家赔偿案件及主持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组织执法检查、评议,组织专项专案调查;对本局公安机关的错误或不当执法行为提出纠正和处理意见;负责公安系统的法制业务工作。 9、户籍管理股 负责全市户政管理和人口统计工作,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边防证,负责对流动人口、重点人口和人口信息的管理以及基层户籍业务培训工作。 10、治安股(加挂保安业务管理股牌子) 依据治安管理法律法规,查处治安案件,核发旅店、刻字等行业安全许可证;指导、督促基层派出所抓好基础工作,建立健全治安保卫网络,落实公共场所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枪支弹药等危爆物品的管理,预防案件事故的发生。 11、行政装备股 主管全局财政预算开支、基建维修、房屋、水电管理、机关保卫、食堂、卫生、用车安排、干警疾病预防治疗等;负责全局干警的装备、被装和警衔标志发放、管理等项工作。 12、通讯股 主管全局通讯话务和设备的购置、分配、维修以及机要传真等;主管全局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卫工作;规划和组织实施公安信息系统建设和联网工作,综合分析、处理各类公安信息资料、指导公安机关计算机应用软件的开发与推广。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数据库的建立、使用及维修工作;组织指导并参与查处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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