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以上主要职责,市人事局设置7个职能股室: 1、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人事政策法规性文件的拟制、审核工作;负责文书、档案、信访、接待、机要、保密、保卫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从事调研、宣传报道和信息的综合管理工作,综合性会议的会务工作,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制订并实施机关行政管理有关规章制度。 2、综合计划与军官转业安置股 负责拟定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计划和工资总额计划,会同市委组织部编制全市干部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统计和工资统计工作。负责研究制订军官转业安置工作的原则、办法和措施,编制转业军官分配方案组织实施;负责转业军官的信访、接待、培训工作;负责转业军官随迁家属的安置工作。 3、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加挂职称股牌子) 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跨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工作;承办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管理;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家属“农转非”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工作。综合管理全市职称改革工作(包括乡镇企业和乡镇集体事业单位职称改革)。负责研究制订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定与职称考试资格审定,以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指导初级专业技术人员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组织或委托组织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定,对各评委会进行检查监督;负责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设置、调整、审核和职数下达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考核,指导各系列主管部门建立考核体系,审定并下文确认专业技术人员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负责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验证、发证和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注册的监督检查等工作。 4、公务员管理股 负责研究制订全市国家公务员录用实施细则及其配套措施;综合管理全市国家公务员、国家干部(职员)的录用工作;负责录用考试的资格审查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国家公务员及国家干部(职员)录用的审核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国家公务员的登记工作;协同有关部门选拔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任职锻炼;综合管理乡镇干部聘用制工作。负责研究制订《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有关调任交流、回避的规定及实施办法,并指导组织实施;负责干部(职员)的调配工作。 5、工资福利股 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工作。管理机关、事业单位的津贴、补贴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资分类管理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调整的审批工作;组织指导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和工资晋升工作。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福利工作。研究落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福利待遇、休假、疗养等制度和规定,并指导组织实施;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认定,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待遇的审批工作。 6、考核奖惩股 负责研究制订全市国家公务员职务分类实施办法和国家公务员职位设置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机关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的设置及职数的审批工作。负责研究制订全市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奖励、纪律、惩戒、职务任免(聘用)、辞职辞退、申诉控告等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审核市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等次的比例,检查考核结果的使用情况,承办市人民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工作;综合管理全市行政奖励工作,承办由市人民政府奖励的集体与个人的审核、呈报工作;负责全市推行国家公务员的制度有关综合管理和实施的有关协调指导工作。 7、退休干部管理股 负责全市退休(退职)干部的综合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办理到龄干部的退休手续;负责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接待并办理离退休人员的来访、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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