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发挥职能作用
全力优化经济环境
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竭诚服务于全市经济建设是我们公安机关义不容辞的义务和责任。为此,我代表市公安局党委及全体公安民警向全市人民郑重承诺:
一是严惩邪恶势力。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我们将抽调精干警力开展整治行动,以最严厉的手段,解决突出治安问题,全年将召开两次公开打击处理大会。
二是整肃经济秩序。加大对经济犯罪、破坏市场经济犯罪、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等案件的侦破力度,规范市场秩序,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帮助企业搞好内部防范,减少案件事故的发生。
三是密切企地关系。进一步深化"警民联户办实事活动",发动全体民警深入到企业及周边群众之中,主动掌握情况,及时疏导化解企地关系,努力营造良好、宽松的企业发展环境。
四是严守服务承诺。按照公安部《三十项便民利民措施》,推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十大承诺》,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加大服务力度:凡企业办理有关证照,只要不"涉爆、涉枪、涉黄、涉毒",一律开绿灯;凡"公安民警进入工业园和挂牌保护企业一律只服务不处罚。"
五是提高办事效率。实行"首接负责制",坚决做到"受安必查,有查必结,速查速结"。凡民警办事推诿、查处不力导致事态恶化的,一律依纪规从严论处。
六是规范执法行为。对民警"不作为"、"乱作为"或"作为不力"等影响经济环境的问题,一经查实,不论涉及到谁,该撤职的坚决撤职,该关禁闭的坚决关禁闭,该作其它处罚的坚决顶格处罚到位。
七是实施阳光作业。实行警务公开,进一步规范窗口单位的服务行为,公开、限时、快捷为企业优先服务,努力营造公平公正、诚信健康的经济发展氛围。
八是严格服务监督。继续坚持局领导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完善110报警投诉机制,随时接受企业和群众的投诉、监督。努力打造"坚强可靠,企业满意,人民放心"的公安队伍,为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再立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