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财政局
关于答复市九届三次会议第89号建议的函
汨财复(2005)9号
薛祈彬代表:
您提出的“提高下岗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建议收悉,现作如下答复:
近年来,我市一方面加大国有企业改制力度,促使减员增效,同时,对因改革(制)出现的下岗失业人员实施再就业工程,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但由于各方面条件制约,全市至今仍有5400多下岗失业人员无法实现再就业,他们目前生活仍很困难,对此,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加大筹措资金力度,积极为他们排忧解难。2003年春节前全市累计安排下岗职工生活困难补助,180万元,工业系统人平180元;2004年,全市春节前安排下岗·失业人员生活困难补助等276万元,,工业系统人平180元。这既考虑了物价上涨因素,也考虑了财政的承受能力和工业企业改制所需经费。
从2003年起,国家对下岗失业人员政策有重技能等再就业培训,促使其实现再就业,同时,对“4050”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工作实施补贴,帮他们解决因年龄偏大,技能单一,就业困难的问题。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承办负责人:仇锦光
直接经办人:陈惠林 梁雄飞
联系电话:5222541
邮政编码:414400
代表反馈意见: 满意。 薛祈彬
200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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