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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答复市人大九届三次会议第81号建议的函
黎柳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城区周围再生资源加工点的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的废品行业经过多年发展,已逐步形成为集收购、加工为一体的大型再生资源市场,全国各地的废品源源不断地集中到汨罗进行分类和加工,为国家节约了大量的资源,降低了固体废弃物的总数量。但因为废品的初级加工排污量大,少数经营户环保意识不强,乱焚烧、乱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时有发生,致使以团山为中心的废品经营地区环境质量恶化。近几年,我局加强了对该地区的环境管理,市委、市政府对此也给予了高度重视,决定在团山地区再建一个废品二期市场,通过项目审批上的控制和市场内的一系列政策来促进废品经营户迁入市场进行集中经营集中治理。
从去年以来,市委、市政府还将包括团山废品市场在内的友谊河以东, 107国道以西的地区划为汨罗市新城区,并成立了新城区临时管理委员会,临管会下设一支综合执法大队和两个服务所。为了加强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执法大队专设了一个由我局环境监察人员组成的环保执法中队,专职执行环境保护的执法工作。两个服务所(城郊、新市)则负责贯穿团山废品市场的S308线上垃圾清扫工作。这3支队伍建立起来开展工作后,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团山废品市场的环境状况。目前,该地区的乱焚烧现象已大为减少,垃圾也能及时清运。同时,新城区临管会还决定在S308沿线兴建10个垃圾围子,在团山花园内建1个垃圾焚烧炉。这些措施的逐步落实,将彻底解决该地区的环境污染问题,实现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专此致函。
承办负责人:赵晓春
直接经办人:欧阳世林
联系电话:5222469
代表反馈意见:基本满意 黎柳平
2005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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