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汨罗市血防办
关于答复市人大九届三次会议114号建议的函
胡燕清代表:
您提出的“请求解决白水镇血吸虫疫区环境改造灭螺资金”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环改灭螺资金是省、市、县三级政府按4:3:3比例分级负担的专项资金,必须在每年的元月份同时向省厅计划部门备案,除非有特大疫情发生,一般情况下不予追加。
2、当前各级财政捉襟见肘,按比例负担的资金没有全部拨付到位,但是防治血吸虫病是关系人民健康的一件大事,镇村干部要动员群众投工投劳投入到环改灭螺工程中。
3、市血防办不是收费单位。没有资金来源无法拨付环改灭螺资金,但可将白水作为特殊情况申报明年计划,争取立项,造福人民。
4、市血防办每年均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如查灭螺、灭蚴杀虫、化疗、查病等均为专项投入。
承办负责人:黄双应
直接经办人:黄国喜 刘丰
联系电话:5212767
代表反馈意见:同意
2005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