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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市人事局

关于答复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三号建议的函


宾小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安置‘两个置换’企业主职”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人事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首先应高度肯定在企业改制过程中, 企业厂长、经理全心投入, 忍辱负重, 为顺利推进企业改制付出了辛勤劳动,作出了巨大贡献。 为此,汨罗市政府专门下发了汨政办发[2001]24号、 汨政阅[2004]2号文件, 要求对“两个置换”的企业主职进行安置。这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在企业体制改革中对企业主职的关心。根据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认真执行政策精神,在解决企业主职安置过程中,积极建言,在市委组织部、市编办的主导下,积极配合, 已逐步分批解决了部分企业主职。但在安置过程中, 因考虑到企业主职的身份、安置去向诸多问题,属于国家干部身份的企业主职已被安置,属职工的企业主职未予安置的现象确实存在,对此,我们深表同情,根据您的建议,我局将在召开‘‘大编办”会议时作专项问题提交领导研究,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人事工作。


承办负责人:周正初
直接经办人:冯 春
联系电话:(0730)-5222252
代表反馈意见:基本满意 宾小敏
200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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