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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汨罗市委
汨罗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经济增长速度提高财税运行质量的通知
各乡镇(场)党委、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为财政经济工作进一步指明了发展方向,也为推进财税改革、加强财税管理提出了新的课题。为此,市委、市政府确定2004年全市财税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按照“加快发展速度,提高发展水平,增强发展后劲,再创发展辉煌”的发展要求,树立稳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的财政观念,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支持经济发展,加快经济增长;强化税收征管,提高税收在财政收入中的比重,确保财力增长;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加快财政改革步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坚持依法治税理财,强化财政监督,防范财政风险,努力提高财税运行质量。全市财税工作目标是:完成财政总收入34158万元
(不含上划所得税,下同),其中地方固定收入28120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2.5%和10.5%;按征收部门划分,国税8266万元,地税5582万元,财政20310万元。为了确保实现上述目标,特作如下通知:
一、加快市域经济发展,增加财政收入来源。财税收入的增长,关键在于发展市域经济。要继续坚持
“工业兴市,园区兴工”的思路,大力发展工业经济。对再生资源、家具制造、石材加工、保安设备、纸制品、农产品加工、建筑材料七大产业,要创新企业制度,加大技改力度,提升产品竞争力,扩大企业规模,培养产业集群。要加快国有、集体企业的改革力度,坚决做到该破产重组的破产重组,该拍卖置换的拍卖置换,想尽千方百计使之重焕生机。要依托区位优势,大力发展现代商贸服务业,超常发展现代物流;要大力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市场,促进私营经济的强劲发展。要做大做好外源性经济,培育项目,创新引资途径。以培育项目为重点,以优化环境为保障,加快引进大财团、大企业的步伐,推出一批合资、合作和并购的项目。要健全机制,创新招商模式,突破政府在招商引资中的“大包大揽”的惯性思维,重新定位职能和转变招商方式。通过多样化的招商方式提高招商引资实效。
二、运用财税政策措施,加快财源税源增长。积极争取国债投资,特别是对工业技改项目的投资。加强国债项目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提高国债资金使用效益。用好财政投融资政策,变财政资金的直接投入为间接投入,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优势产业。支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发展,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科技进步的投入。积极探索对农民实行多种形式的直接补贴,增加农民收入。要积极利用现有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向上争取资金,把支持和促进招商引资,推进工业园区建设作为财源建设的一个重点,优化投资环境,从政策上、资金上支持招商引资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强化财税征收管理,防止财税收入流失。建立健全收入征管岗责体系和协税护税网络,进一步落实均衡入库机制、财税收入“一票否决制”、收入入库利益并罚制,强化目标管理与督查考核。推进收入征管现代化建设,支持“金税工程”、“金财工程”建设。大力推行公开办税、挂牌征税模式,上半年在市区进行试点。成立市区公开办税领导小组,并从人大机关,政府机关和纪检监察、财税三局及相关部门抽调专人组成工作班子,城关镇、城郊乡、汨罗镇以及罗城开发区都要成立相应的机构。3月份,公开办税工作班子对市区范围内的企业和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区分行业、路段和生产经营状况,依据税收政策,合理确定税负,并在市区显要位置张榜公布;4月份,统一制作纳税标牌,钉挂于纳税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当街醒目位置,并从当月起,按挂牌税负征税;5月份,检查验收、建章建制、总结推广。推行“一站式”管理模式,从财税三局抽调专门人员组建市场财税所。城区范围内已建成的各类市场,除劳动北路农贸市场、塑料晶市场暂由城关镇征管,兴罗门市场由开发区财税所征管外,其他已建成的市场和以后建设的各类市场税收由市场财税所直接征收。财税三局要相互协调,充分利用各自的信息网络实行税源信息资源共享,共同维护纳税秩序,切实维护纳税人的权益,坚决杜绝人情税、关系税或以物抵税、以消费抵税等税收征管中的腐败行为。要强化社会综合治税,建立“政府管税,部门协税,税务机关依法征税,纳税人积极纳税”的综合治税体系。建设、计划,交通、国土、房产、交警、水利、劳动、农机、工商等部门要强化协税护税责任,为税务部门征税查税提供便利;税务机关要坚持依法治税,依率计征,应收尽收,严格税务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对因擅自减免税和收人情税、关系税造成税款损失的,要由当事人追缴或赔缴。建立健全纳税档案,强化分类管理,加强税源监控,从源头上防止收入“跑、冒、滴、漏”。适应税源结构多元化发展的趋势,用新的机制加强对各种所有制企业税收和各种零散税收的征管;采取专项稽查的办法加大对个人所得税、房地产税.建安营业税、个体和服务行业营业税的征管;根据农业和农民收入结构变化情况,打破季节性征收惯例,实行农业税常年征收;加大对偷逃税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采取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加强对欠税和各项到期的有偿财政性资金的清缴。
四、严格财税收支纪律,提高财政收入质量。要加大税收征管和组织收入的力度,提高税收收入特别是:地方税收占财政收入的比重,提高非税收入中可用财力的比重,从而提升财政收入质量,确保可厨财力增长。严格清理和规范财税优惠政策,严禁擅自减免缓税、先征后返、包税和变相包税等行为。今后,凡属
房地产开发项目,不能享受税收减免优惠政策,房地产开发所涉及的各项税收均由税务部门依法按实征收。坚持依法征税,规范征管行为,降低税收征收成本,严格区分收入级次,严禁市内“挖税”、“引税”和“买卖税”。年内从纪检、监察、检察、财政等单位抽调执纪执法人员,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惩治市内“挖税”、“引税”和“买卖税”等扰乱税收秩序、吃税款、发税财的腐败行为。对涉案人员一律依法、依纪从严追究,对涉案单位一律给予经济处罚,并追究单位一把手的责任。明确税收管理权限,规范税收征管秩序,对市区范围内的税收目标管理单位和已确定的市本级收入范围,由国税管理分局和由地税一分局负责征收管理。严格“征查分离”,正常税收征管由税务征收机关负责,稽查机关不得插手正常征管。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完善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制衡机制。加强对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规范预算编制程序,增强资金分配公开、公正和合理性,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运行。建立科学的政绩考核制度,将财政收入,数量和质量一并作为单位工作目标考核和党政负责人任期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今后对财税工作应主要考核可用财力的增长,注重提高收入质量,挤干财政收入中的“水份”。
五、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规范财政收支管理。积极推进税制改革。十三届六中全会《决定》提出,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稳步推进税收制度改革。主要包括:改革和完善增值税制度:完善个人所得税征收办法;开征不动产税、遗产和赠予税;改革并逐步取消农业税制度,基本统一城乡税制;建立和完善地方税体系等。税制改革内涵十分丰富,影响将十分深远。要认真加以学习、研究和分析,吃透政策,并根据我市实情着手规划推进改革的相关措施。推行部门预算改革。扩大预算部门范围,增强部门收支的计划性和约束力。统筹安排预算内外财力,实施综合预算;以“零基预算”为基础,严格按标准核定单位经费;把专项支出细化安排到项目,逐步规范和压减一般性补助,落实有关政策规定的专项支出。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全面实行“收支分离、罚缴分离”,依法把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统筹安排部门支出预算。进一步完善城建投融资改革。实行城市资源资本化运作,建立土地存量资源资本运作的有效方式,实行城市建设市场化融资、城市其他可利用资源市场化运作、城市基础设施服务管理企业化运作及相关机构企业化改制,逐步走上经营土地、经营城市和城市建设三位一体的良性发展轨道,从更广阔的层面上发挥经营城市理念所潜藏的巨大能量。要坚持城市建设负债与财政性负债严格分离的原则,财政部门要完善城投公司的债务管理办法,研究清偿债务的具体对策,提升诚信形象。要继续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财政统发工资改革。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和农村税费改革等。
六、加强分配调节职能,推进公共财政建设。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进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
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合理确定保障标准和方式。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支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关注社会弱势群体,为社会福利、救济、优抚等提供必要的财力支持。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运用财税政策加强对垄断行业收入分配的监管、健全个人收入监测办法,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调节过高收入。加大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扶持力度,从财力和政策上促进就业和再就业。优化财政预算拨款单位支出结构。从预算安排、发放管理和加强调度等方面入手,确保公务员工资正常发放。完善和规范公务员工资制度,推进福利待遇货币化。逐步规范支出标准,清理不合理支出,严格补贴发放标准,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经费监督,防止单位将经费转入下属单位列支,财政的监督和管理要延伸到局属二级机构和下属单位,寓监督于管理之中。推进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针对公益性和盈利性事业单位的不同性质,界定支出范围,规范财政供给。
七、加强乡镇财政建设,缓解乡镇财政困难。结合税制改革,进一步理顺现行体制,按照责、权相结合的要求,规范政府之间的分配关系。利用财源建设资金支持乡镇工业的发展,做大做强乡级财源。严格税收征管,理顺乡村债务,遏制税收征管中以债抵收行为。确保收入及时足额入库。严格财政管理,加大预算执法力度,严防不顾实际任意扩充财政支出的行为,规范财政核算和财政监督。财政部门要出台专门的规定,对乡镇机关人员、车辆、会议、电话等支出,特别是租车费和接待费实行限额管理,一般控制在5万元左右,并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乡镇要把保工资,保“吃饭”当作财税工作的首要任务,坚决停建、缓建、不建没有资金来源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对乡镇所建的各项工程都实行严格的报建审批制度,并向财政部门申报资金来源。狠抓消赤减债,防范财政风险。全面澄清底子,分析市、
乡财政负债欠账的结构和成因,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消赤减债的具体规划,确定具体偿还期限,明确偿债责任,采取—切可行措施压债减债;建立负责干部任期消赤减债目标台账,把消赤减债的多少作为衡量工作、考察干部的重要指标。加快制度建设,建立起市对乡镇转移支付制度,通过转移支付逐步减少体制中不合理因素,调动乡镇积极性,缓解乡镇财政困难。
八、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继续实行财税工作“例会”制度。即每年召开2-3次市委常委“议财会”或市政府常务会议“议财会”;每月通报全市财税收入入库情况,并召开财税碰头会议;每个季度召开有乡镇和市直单位党政负责人参加的全市性财税工作讲评会议。实行财税收入“交账”制度。即每月底各乡镇(场)长、财政所长和市直税收目标管理单位及国、地、财三局“一把手”就当月财税收入完成情况,向市政府“交账”,建立财税收入均衡入库机制。按照每月入库8.33%的要求,确定阶段性财政收入入库目标,要求一季度入库全年财税任务的25%以上,二季度末过60%,三季度末过80%,年底全面完成全年任务。实行财税工作专项考核制度。市委、市政府对各乡镇和市直税收目标管理单位下达全年财税目标任务,各单位向市政府递交责任状,实行财税工作专项目标管理计分考核,继续开展“我为财政增收作贡献”活动,并严格财税工作“一票否决”,对未完成财税任务和来及时足额解缴干部教师工资统筹资金
和社保资金的乡镇和单位,实行跟踪管理,实行跨年度滚动结算,严格考核奖惩,对欠缴1个月及以上的乡镇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补交;对欠缴3个月的乡镇给予黄牌警告,取消评先资格并加罚1%的滞纳金;对欠缴4个月及以上的乡镇党政一把手就地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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