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财政局
地址:迎宾路5号
电话:0730-5222541
邮编:414400
领导成员及分工任伯钧: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市财政局全面工作,分管预算股工作。范伟权: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分管工资中心、政府采购办、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国资办、工业园财政分局工作。仇锦光: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分管办公室、社保股、财政监督股(信息中心、税政法规)、人事股、企业股、罗城财税所工作。协管预算和市级收入工作。刘明柱: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行政政法股、农业股、经建股工作。周朝晖: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乡财局、会管股、会计核算中心工作。主持农业综合开发办工作。朱明星:党组成员、副局长。主管政府采购办工作。周金霖:党组成员、副局长。主管预算国库股工作。虞兵华: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主管经建股、纪检室、机关党支部工作。何国学:党组成员。主管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工作。陈惠林:党组成员。主管社保股工作。左时杰:总会计师。主管行政政法股工作。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1、办理部门:会管股。负责人:刘湘卫(0730-5224571)。2、审批对象:报名参加考试的个人。3、办理条件:热爱会计工作,准备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4、办理依据:根据湖南省财政厅的有关文件。5、办理程序:报名人员持身份证、照片按属地原则到财政部门办理报名手续。6、办理时限:10天。7、收费标准:考试收费: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费每人每科30元;证书工本费每本15元。对会计从业资格证和电算会计资格证进行注册,不收取注册费。8、监督部门:财政局纪检室(0730-5237172)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1、办理部门:会管股。负责人:刘湘卫(0730-5224571)2、审批对象:报名参加考试的个人。3、办理条件:(1)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2)报考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料条件:①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具有大学专科学历;②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具有大学本科学历;③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具有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④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具有硕士学位。4、办理依据:根据湖南省财政厅的有关文件。5、办理程序:(1)凡参加会计类资格考试的人员,一般在考试结束后的第三个月自行拨打“168”语言信箱或在岳阳会计网上查询成绩及办证时间。(2)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于规定时间持准考证、身份证,按属地原则到当地财政部门填写有关表格领取证件。6、办理时限:10天。7、收费标准:报名收费标准:每科36元。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工本费为20元。8、监督部门:财政局纪检室(0730-5237172)
会计档案销毁程序1、办理部门:会管股。负责人:刘湘卫(0730-5224571)。2、办理条件:由本单位档案机构会同会计机构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3、办理依据:根据《会计法》有关法规。4、办理程序:(1)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人监销,国家机关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同级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财政部门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同级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2)监销人员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销毁情况报明本单位负责人。5、办理时限:10天。6、收费标准:不收费。7、监督部门:财政局纪检室(0730-5237172)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1、办理部门:会管股。负责人:刘湘卫(0730-5224571)。2、审批对象:本市范围内持有会计证的人员。3、办理条件: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和《湖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会计人员必须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培训。4、办理依据:根据《会计法》有关法规。5、办理时限: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时间为每年的12月到第二年的5月,中级会计人员为30个课时,初级会计人员为40个课时。6、收费标准:按照当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7、监督部门:财政局纪检室(0730-5237172)
审批社会集团购买小汽车1、办理部门:市财政局控购办
朱明星(主任),0730-5222235。2、审批对象:申请购买小汽车的社会集团。3、办理条件:县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一般配备价格20万元以内排气量2.0升(含2.0升)以下的小轿车;县(市)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及市直科级单位确因工作需要购车的,可配置价格15万元以内的小轿车或价格20万元以内的吉普车。4、办理程序:凡社会集团购置小汽车,经申请,报市财政局审批;经市纪委监察局党风廉政室审查,常务副市长审批,报岳阳市财政局审批,办理小汽车准购证。5、办理时限:先办控购后购车。6、收费标准:不收费。7、监管部门:市纪委监察局党风廉政室8、办事纪律:客观、公正。
依法实行政府采购,对政府采购活动监督管理1、办理部门: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朱明星(主任),0730-5222235。2、审批对象:市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3、办理条件: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4、办理程序:按《政府采购法》和《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5、办理时限:当年度。6、收费标准:不收费。7、监管部门:市纪委监察局党风廉政室。
契税的减免1、办理部门:乡财局,负责人:梁风雷2、审批对象: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权属转移事项。3、办理条件:(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地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和军事设施的,免征;(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住房的,免征;(3)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4)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或免征契税项目。4、办理程序:纳税人(或单位)在签定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后直接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减征或免征手续。5、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件》6、办理时限:10天。7、监管部门:市财政局纪检组,虞兵华(书记),0730-5237172。
契税的征缴1、办理部门:乡财局,梁风雷2、审批对象: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权属转移事项。3、办理条件:(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2)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承包经营的转移),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3)房屋买卖;(4)房屋赠与;(5)房屋交换。4、办理程序:纳税人(或单位)在签定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后直接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征缴手续。5、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6、办理时限:10天7、税率标准:交易价的4%,其中房地产交易契税税率(120平方米以下2%,120平方米以上4%)。8、监管部门:市财政局纪检组,虞兵华(书记),0730-5237172。
耕地占用税的减免1、办理部门:乡财局,负责人:梁风雷。2、审批对象: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事项。3、办理条件:①军事设施占用耕地,免征;②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耕地,免征;③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征收;④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⑤农村烈士家属、残疾军人、鳏寡孤独以及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聚居区和边远贫困山区生活困难的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住宅缴纳耕地占用税确有困难的,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免征或者减征。4、办理程序:纳税人(或单位)在收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占用农用地手续后向耕地所在地的耕地占用税征收机关办理减征或免征手续。5、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6、办理时限:30天。7、监管部门:市财政局纪检组,虞兵华(书记),0730-5237172。
耕地占用税征缴1、办理部门:乡财局,负责人:梁风雷。2、审批对象: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事项。3、办理条件:(1)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2)临时占用耕地;(3)占用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其他农用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4、办理程序:纳税人(或单位)在收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占用农用地手续后向耕地所在地的耕地占用税征收机关办理征缴手续。5、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6、办理时限:30天。7、征收标准:暂按原标准5倍执行。8、监管部门:市财政局纪检组,虞兵华(书记),0730-5237172。
全市福利彩票及体育彩票的监督和管理1、办理部门:非税局曹新平(股长)2、审批对象:全市福彩、体彩发行点。3、办理条件:根据岳阳市下达的彩票发行额度,对全市福彩、体彩发行点进行审批。4、办理程序:(1)由各彩票发行点提出申请。(2)由汨罗市人民政府提出彩售实施方案。(3)汨罗市福彩中心将申请交岳阳市体彩或福彩中心审批、批示。(4)到汨罗市财政局综合规划股进行审批。5、收费标准:不收费6、监管部门:汨罗市财政局纪检组,虞兵华(组长)。
国有土地有偿收入、土地收益金、矿产资源补偿收入1、办理部门:综合规划股2、审批对象:购买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3、办理条件:按土地成交价的40%征收。4、办理程序: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之前必须先交土地出让金。5、收费标准:不收费。6、监管部门:市财政局纪检组,虞兵华(组长)
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财政票据的监管及领购1、办理部门:汨罗市非税局,廖升华(副局长)2、审批对象:凡是符合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市直各单位、乡镇场人民政府3、办理条件:(1)必须有国务院、财政部、省人民政府及省财政厅、各市州人民政府、财政、物价等部门立项、审批的收费项目、收费范围;(2)按照物价、财政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不得擅自提高或增加收费标准。4、办理程序:(1)必须有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物价等部门的收费文件;(2)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3)持收费许可证及收费文件到汨罗市财政局综合股办理财政票据领购证;(4)凭财政票据领购证到财政局综合股领购收费票据;5、办理时限:每周星期二、四购票。6、收费标准:收票据工本费。7、监管部门:汨罗市非税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