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市政府大楼二楼东侧
电话:0730—5172553
邮编:414400
领导成员及分工
彭国光:局长。主管发改局全面工作。
湛秋果:副局长。分管社会综合计划股工作,负责抓好社会、科技、信息、经动、三产、旅游、装备等工作。
谢子容:副局长。分管办公室工作,负责抓好机关作风,以工代赈、汨罗江大桥、财经、征勤、接待、工会、妇联、卫生城市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口与计划生育等工作。
周志春:副局长。分管固定资产投资、重点项目、项目咨询、库区后扶、商品粮基地、政务中心窗口、小车管理等工作。
金仲文:党组成员。协助负责重点项目稽察管理和招投标工作,并兼管纪检监察工作。唐甘林:党组成员。负责巩固退耕还林工作。
何雄艳:党组成员。负责机关工作人员考勤、计生、妇联、老龄、关协工作,并协助抓好工会、党建、人事等其他工作。
招标核准许可对象:招标申请人许可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二)《湖南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许可条件:1、申请人为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法人;2、申请核准的范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和《湖南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二章的规定。许可数量:无数量限制申请人需要提高的全部资料:1、项目(业主)单位申请招标书面报告,报告应写明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规模、资金来源、招标范围(全面、部分)、招标方式(公开、邀请)、招标形式(自行、委托)等主要内容;发改2、市发改局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批准文件;3、项目(业主)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文件;4、国土部门土地使用证;5、规划部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银信部门建设资金到位的资信证明;7、七支以上候选投标建筑队伍资料及参加投标介绍信;8、项目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9、房产开发项目应提供房产开发资质证;10、有相关规定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许可期限:10个工作日许可程序:一、受理岗位责任人: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二、审查岗位责任人: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三、决定岗位责任人:主管局领导四、颁发项目招标核准通知书岗位责任人: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收费标准:不收费责任追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执行。监督检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章规定执行。局纪检组电话:0730-5172553
重大和限制类企业投资项目核准许可对象:重大和限制类企业投资项目许可依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许可条件: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建设条件落实;3、环保、规划、国土等相关部门同意。许可数量:国家、省规定限额以下。许可总时限:5个工作日许可程序:一、受理条件:1、由行业主管部门或业主单位提出的申请报告;2、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3、规划部门选址意见书;4、场地、资金等建设条件落实情况;5、环保、国土、消防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岗位责任人:发改局投资股二、审核岗位责任人:发改局投资股三、审定岗位负责人:发改局主管领导四、告知与公布岗位责任人:发改局投资股责任追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章执行。审批监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条规定执行市改发局纪检组电话:0730—5172553收费标准:不收费
经济适用房建设投资计划核准许可对象:经济适用房建设投资单位许可依据:《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许可条件:①经济适用房开发建设按照政府组织、市场运作、目标管理、依法办事原则实施。②由市住房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助发改局编制好年度投资计划,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许可数量:根据市政府下达的数量执行。许可总时限:5个工作日许可程序一、受理(一)条件: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1、立项审批①项目建设单位申请报告;②项目建议书;③经有关部门签署意见的立项审查表;2、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①项目建设单位申请报告;②有资质的设计咨询机构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③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评估)会议纪要(与会人员签字)或《项目评估报告》;④国土用地预审报告或国土部门有关意见;⑤规划部门项目建设选址意见书。3、年度投资计划审批①项目建设单位申请报告;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③到位资金证明材料及其他资金来源合同或证明;④政府投资项目需报送投资概算书。(二)标准:符合受理条件、且提交的材料齐全、规范、真实、有效。(三)岗位责任人:发改局投资股工作人员二、审核岗位责任人:发改局投资股工作人员三、审定岗位负责人:发改局主管领导四、告知与公布岗位责任人:发改局投资股工作人员责任追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章执行。审批监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章规定执行。市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组电话:0730-5172553
信息安全工程和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信息工程项目审查许可对象:信息安全工程和用财政资金建设的信息工程项目申请人许可依据:《湖南省信息化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许可条件:1、申请人为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2、项目符合信息化规划和安全管理要求许可数量:无数量限制申请人需要提交的全部资料:1、《汨罗市信息工程项目建设申报表》2、项目(业主)单位申请审查书面报告,报告应写明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规模、资金来源、招标范围(全部、部分)、招标方式(公开、邀请)、招标形式(自行、委托)、项目组织管理、项目计划管理、项目风险管理等主要内容。3、发改局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批准文件。4、项目(业主)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文件。5、国土部门土地使用证。6、规划部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7、银信部门建设资金到位的资信证明。8、项目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9、有相关规定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许可期限:10个工作日许可程序:一、受理岗位责任人:汨罗市信息化中心工作人员二、审查岗位责任人:汨罗市信息化中心工作人员三、决定岗位责任人:主管局领导四、告之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1、办理部门:发改局投资股股长:吴卫明,电话:0730-51743222、办理对象:项目建设单位 3、办理条件:①项目单位请示报告②财政局《资金来源审批表》③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新开工统计登记表》④项目单位的其它相关材料4、办理程序:①项目单位申请②窗口受理,下达基建项目联办审批表(预安排表)③组织项目评估④局领导审定⑤办理批件,下达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通知书(基建计划)5、办理依据:①《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②《国家计委关于重申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审批规定的通知书》(计投资[1999]693号)③湖南省发改委《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建设资金管理的通知》(湘发改投[2004]113号)6、办理时限:属本局审批范围内,资料齐全,符合规范要求的,从受理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结。7、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①评估项目建议书收费:估算投资额500万元以下,0.4-0.8万元;500万元-1500万元,0.8-1.6万元;1500万元-3000万元,1.6-3.2万元;3000万元-1亿元,4-8万元;1亿元-5亿元,8-12万元。②收费依据:湖南省物价局、计划委员会[2000]湘价房字第95号文件;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1999]1283号文件。8、监督电话:0730-5172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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