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建设西路市政府机关大院
电话:0730-5171380
邮编:414400
邻导成员及分工
吴宏基: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周德新: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外贸、维稳、金融证券、武装、财校。
彭浩文: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特许经营、市场运行、酒办。
唐大义: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市场中心、煤炭管理工作。
黄宗其: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市场建设、蔬菜、典当、蔬菜监测中心。
常洁爽: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政工人事、拍卖执法、再生资源。
周新和: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兼蔬菜办主任。商务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设立许可对象: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单位许可费用,本级不收费许可依据:1、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97年第238号)2、湖南省实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2002年第155号)许可条件:1申请条件:①符合湖南省实施《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条例》办法的有关规定。②其它:定点屠宰厂(场)的选址,必须远离生活饮用水的地表水源保护区,不得妨碍或影响居民生活和公共场所的活动;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水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水源条件;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待宰间、屠宰间、急宰间以及生猪屠宰设备和运载工具;有依法取得健康证明的屠宰技术人员;有经考核合格的专职或者兼职的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有必要的检验设备、消毒设施和消毒药品及污染物处理设施;有生猪及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有符合动物防疫法规定的防疫条件。许可期限:本级5个工作日许可程序:一、受理(一)岗位责任人:汨罗市商务局生猪定点屠宰办工作人员(0730-5172290)(二)岗位职责及权限: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三)时限:1个工作日二、审查A、初审岗位责任人:生猪定点屠宰办工作人员(一)岗位职责及权限:1、全面审核申办材料,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合法性审查;2、对符合许可条件和标准的,进入企业现场审核查勘;3、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退回申请单位,并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二)时限:1个工作日B、现场审核查勘(一)岗位责任人:生猪定点屠宰办工作人员(二)岗位职责及权限:1、对于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会同畜牧、卫生、环保等行政主管联合勘址进行真实性审查;2、对于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提出审查意见,交主管领导审核;3、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单位,并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C、复审(一)岗位责任人:市商务局(二)岗位职责及权限:1、市商务局会同畜牧、卫生、环保等行政主管按照审核标准对申办材料及初审意见进行审核;2、对符合条件的,商务局及上述各单位共同签出书面审核意见,报市政府审批;3、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单位,并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时限:商务局现场查勘与复审3个工作日三、决定(一)岗位责任人:市政府(二)岗位职责及权限:1、由市政府根据审查意见作出是否准予的决定;2、符合法定条件、标淮的,提出予以许可意见,作出行政许可决定;3、不符合法定条件、标淮的,不予许可,申请材料将被其退回商务局,并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三)时限:由市政府定四、颁证与告知(一)岗位责任人:商务局工作人员(二)岗位职责及权限:1、市政府将制作许可文书及许可证,市商务局及时告知申请人员审批结果;2、市商务局及时向岳阳市商务局相关科室报送材料备案;3、通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时限:由市政府定责任追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章规定执行。监督检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章规定执行。
成品油零售资格审批许可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许可费用:本级不收费许可时限:45个工作日许可条件:1、投资主体符合国家成品油零售市场准入资格;2、有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与属地合格的成品批发企业签订供油协议;3、加油站符合国家《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标准。申请人应该提交的全部材料:1、加油站(点)新建,需提供的资料:(1)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申请材料;(2)由国土、规划部门核发的加油站(点)用地批准证书,其他部门要求的证书文件等;(3)《湖南省加油站(点)设立申报审批表》一式三份,建设单位需加盖公章;(4)岳阳市商务部门签署初审同意意见;(5)两大集团以外的建设单位需提供与合格批发企业签定的供油协议。2、加油站(点)迁建,需提供的资料:(1)《湖南省加油站(点)设立申报审批表》一式三份,建设单位需加盖公章;(2)岳阳市商务部门签署初审同意意见;(3)原《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3、加油站(点)改建,需提供的资料:(1)《湖南省加油站(点)设立申报审批表》一式三份;(2)岳阳市商务部门签署初审同意意见;(3)原《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副本复印件。4、加油站(点)竣工验收发证,需提供的资料:(1)省商务主管部门签署审核意见的《湖南省加油站(点)设立申报审批表》复印件;(2)岳阳市商务主管部门签署审核意见的《新建加油站(点)竣工验收申请表》;(3)当地消防、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的检查意见。5、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变更,需提供的资料:(1)岳阳市商务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的《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变更申请书》;(2)办理收购转让的需提供收购转让协议,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需要出示委托书。许可程序:一、受理1、岗位责任人:汨罗市商务局成品油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2、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许可的法定条件、标准发放《湖南省加油站(点)设立申报审批表》一式三份。申请人可当场正确填写《湖南省加油站(点)设立申报审批表》并加盖公章,交汨罗市商务局成品油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也可日后填写再交汨罗市商务局成品油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3、时限:即时二、初审1、岗位责任人:汨罗市商务局成品油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2、岗位职责及权限:(1)按照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2)申请材料错误、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三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3)对不予受理申请的,退回申报人,并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3、时限:3个工作日三、上报1、岗位责任人:汨罗市商务局成品油办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2、岗位职责及权限:(1)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上报岳阳市商务局;(2)岳阳市商务局签署初审意见,不同意的退回申请人,并说明理由。3、时限:20个工作日四、送审1、岗位责任人:汨罗市商务局成品油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2、岗位职责及权限:(1)将岳阳市商务局签署初审同意意见的申请材料送湖南省商务厅审查;(2)湖南省商务厅经初审、复审,决定是否同意加油站(点)的申请。3、时限:20个工作日五、送达与公告1、岗位责任人:汨罗市商务局成品油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2、岗位职责及权限:(1)及时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2)对符合标准的将由商务厅颁发的《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交会申报人。对不符合审定标准的,将不予批准的理由、申报人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的权利以书面形式告诉申报人,并及时将申办资料退回申报人。3、时限:2个工作日责任追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章规定执行监督检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章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