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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单位办事指南:房地产管理局

服务项目

办事程序

申  报  资  料

承诺

时限

收   费   标   准

备注

房屋所有权登记

1、受理登记

2、勘丈绘图

3、产权审查

4、收费发证

5、归    档

(1) 法人资格证;

(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红线图;

(3)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 施工许可证;

(5) 土地便用证;

(6) 白蚁防治证;

(7) 计委批文;

(8) 房屋价值证明资料;

(9) 验收合格证;

(10) 房屋分层平面图;

(11) 勘测报告。

1个工作日内

1、住房:80元/套          2、非住房:按房屋现值1.5‰计收,初始登记评估费按现值的 0.2%收取。

1、 湘价费[2001]261号文件(行政性收费)。

2、 说明:

(1)房屋权属登记费包括工本费;

(2)因房管部门原因导致变更登记和房屋权证更换的不得收费,但国家决定换证的除外;

(3)因房屋所有者的原因损坏了原房屋权证和他项权证并要求更换的只收工本费每本10元;

(4)新建房(包括商品房、单位集资房、私房)的开发商建设单位,私房房主及购买楼花的购房者在办理房屋初始登记时,交纳初始登记费,用户从开发商或建设单位处购房,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时,交纳转移登记费;

(5)转移登记费由转移双方各负担50%,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费减半收取;

(6)企业以房屋产权作抵押物的,他项权利登记费减半收取;

(7)最低征收额为5元。

(1) 身份证;

(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 土地使用证或用地证明资料;

(5) 白蚁防治证;

(6) 房屋价值证明资料;

(7) 勘测报告。

服务项目

办事程序

申  报  资  料

承诺

时限

收    费    标    准

备    注

房屋所有权登记

1、受理登记

2、勘丈绘图

3、产权审查

4、收费发证

5、归    档

开发商办理预售许可证

(1) 开发单位营业执照;

(2) 开发单位资质证书;

(3) 用地证明;

(4) 计委立项批文;

(5) 规划证明;

(6) 拆迁许可证;

(7) 建筑许可证;

(8) 施工许可证或合同;

(9) 验资报告;

(10) 白蚁防治证;

(11) 分层平面图;

(12) 项目许可证。

1个工作日内

80元 / 套  

 

1、湘价费[2001]261号、(2002)231号文件(行政性收费)。

2、说明:

(1)房屋权属登记费包括工本费;

(2)因房管部门原因导致变更登记和房屋权证更换的不得收费,但国家决定换证的除外;

(3)因房屋所有者的原因损坏了原房屋权证和他项权证并要求更换的只收工本费每本10元;

(4)新建房(包括商品房、单位集资房、私房)的开发商建设单位,私房房主及购买楼花的购房者在办理房屋初始登记时,交纳初始登记费,用户从开发商或建设单位处购房,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时,交纳转移登记费;

(5)转移登记费由转移双方各负担50%,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费减半收取;

(6)企业以房屋产权作抵押物的,他项权利登记费减半收取;

(7)最低征收额为5元。

商品房销售

1、房屋产权证;

2、竣工验收通知;

3、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4、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

3个工作日内

服务项目

办事程序

申    报    资    料

承诺

时限

收    费    标    准

备    注

房屋转移、变更登记

1、受理登记

2、勘丈绘图

3、产权审查

4、收费发证

5、归    档

1、个人身份证或法人资格证;

2、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

3、房屋价值证明资料;

4、与房屋所有权转移、变更相关的合同、协议,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的批文,行政决定等资料;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3个工作日内

1、 非住房的转移登记:80元/套

2、 变更登记按房屋现值0.5‰计收。

1、湘价费[2001]261号、(2002)231号文件(行政性收费)。

2、说明:

(1)房屋权属登记费包括工本费;

(2)因房管部门原因导致变更登记和房屋权证更换的不得收费,但国家决定换证的除外;

(3)因房屋所有者的原因损坏了原房屋权证和他项权证并要求更换的只收工本费每本10元;

(4)新建房(包括商品房、单位集资房、私房)的开发商建设单位,私房房主及购买楼花的购房者在办理房屋初始登记时,交纳初始登记费,用户从开发商或建设单位处购房,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时,交纳转移登记费;

(5)转移登记费由转移双方各负担50%,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费减半收取;

(6)企业以房屋产权作抵押物的,他项权利登记费减半收取;

(7)最低征收额为5元。

遗  失  登  记

1、 受理登记

2、 产权审查

3、 发证归档

1、 个人身份证或法人资格证;

2、 权利人丢失权证登报申明作废的报纸(见报一个月后)。

1个工作日内

免费

注  销  登  记

1、 受理

2、 勘查

3、 审批

4、 归档

1、 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

2、 注销证明;

3、 个人身份证或法人资格证。

3个工作日内

免费

服务项目

办事程序

申  报  资  料

承诺

时限

收    费    标    准

备    注

房屋产籍测量

1、 受理

2、 作图计积

3、 复核

4、 出具结果

房屋竣工图及相关的文字、图表

5栋以下(含5栋)3天;

5-10栋5天;

10-20栋7天;

20栋以上10天。

1、0-50平方米40元;

2、50-100平方米60元;

3、100-200平方米100元;

4、200-1000平方米每增加100平方米加收40元;

5、1000平方米以上每增加100平方米加收30元;

6、不足100平方米按100平方米计收。

必须具备资质

湘价房字[2000]

68号文件

(服务性收费)

测量成果利用

1、受理

2、查档

3、提供结果

1、申请书或委托书;

2、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资格证明。

2个工作日内

1、分丘平面图65元/幅;2、分丘平面图80元/幅;

3、分层分户平面图40元/幅。

服  务  项  目

办事程序

申报资料

承诺

时限

收  费  标  准

备    注

白  蚁  防  治

1、 登记

2、 注册办理

3、 施工管理

4、 回访复查

1、土地使用证;

2、规划用地证及面积表。

5个工作日

1、新建、扩建、改建房屋2元/㎡,装修修房屋2.7元/㎡

2、;白蚁预防有效期为15年。

说明:必须坚持由单位或个人申请,签订合同,有防护措施,承担责任的原则。

湘价房字[1994]77号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1999)第72号,湘价费(2002)275号文件。

(事业性收费)

房地产转让

1、 受理

2、 审批

3、 鉴证

1、 房屋所有权证;

2、 买卖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或法人资格证(卖方房屋共有权人需提供身份证及签字证明);

3、 买卖契约;

4、 房地产价值证明资料;

5、 与房屋所有权转移相关的合同、协议、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的批文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资料;

6、 契税交纳证明。

1个工作日

1、经济适用住房1.5元/m2;

2、商品住房:新建3元/m2,存量住房6元/m2,房改房1.5元/m2。

3、按实际成交价格的一定比例计收,住房以外的为0.5%,存量房为1.3%。

4、房屋交易加收2‰的价格调节基金。

新建商品住宅、经济适用住房的转让手续费由转让方承担,存量住房(含房改房)转让手续费由转让双方各承担50%。

湘价房字[1998]295号文件

湘价服[2002]34号

汨政发[2002]5号

湘价服[2002]219号

(服务性收费)

服务项目

办事程序

申报资料

承诺

时限

收    费    标    准

备    注

房屋抵押

1、 申    报

2、 签约鉴定

1、 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或法人资格证明;

2、 抵押合同;

3、 抵押登记申请书;

4、 《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证明;

5、 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人文件与证明材料;

6、 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7、 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视具体情况定)。

1个工作日

房产抵押手续费按抵押额的一定比例累进计量,向申请抵押者收取,收取标准为:2千万元及以下为2‰,2千万元以上至5千万元(含)的为0.8‰,5千万元至1亿元(含)的为0.3‰,1亿元以上的为0.1‰,企业以房屋产权作为抵押物,抵押权益登记期满,继续利用同一房屋申请抵押款续期的,其房产抵押手续费按上述标准的30%计收.

湘价服(2002)219号文件

(服务性收费)

换    房

1、 申报

2、 鉴证

1、 双方房屋所有权证;

2、 双方房屋所有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或法人资格证(房屋共有权人须到场签字证明);

3、 房屋价格证明资料;

4、 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1个工作日

50元/次

房屋托管、代管

1、 申请

2、 审核

3、 签订协议

4、 收费

5、 到期解除合同

1、 房屋所有权证;

2、 身份证或法人代码证(房屋共有权人签字证明);

3、 托管、代管委托书;

4、 协议。

1个工作日

房屋收益10%

房地产评估

1、 申报

2、 受理

3、 评估

4、 出示结果

1、 委托书;

2、 法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3、 营业执照;

4、 《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

5、 其他必须资料。

5个工作日

湘价服[2003]179号

房产价格评估(含拆迁分类评估)

1、100万元以下(含100万)5‰;

2、101-500万元(含500万)2.5‰;

3、501-1000万元(含1000万)2‰;

4、1001-5000万元(含5000万)0.8‰;

5、5001-1亿(含1亿元)0.3‰;

6、1亿元以上(含1亿元)0。0.08‰。

说明:①计件收费实行差额定率累进计费,低于1000元按1000元计。

②计费基数:

a验证资本金按注册资本,审计按资产总额。

b单项资产评估按账面原值,整体资产评估按资产总额,无形资产、无账面值资产按评估值。

③涉及证券相关业务或与外国、港澳台地区事务所合作办理业务的收费,可与委托人协商增加收费。

④以上收费标准下浮幅度不超过30%。

湘价服[2003]179号

(服务性收费)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

1、 申请

2、 审定

3、 实施

4、 归档

1、 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2、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 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4、 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5、 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6、 房屋拆迁资质。

1个工作日内

1、按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总费用的0.6%

2、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工程)减半收取;

3、由财政拨款的城市房屋拆迁免收;

4、向凡在城市规划区域内需进行房屋拆迁的单位或个人收取。

湘价费(2001)261号文件

(行政性收费)

城市房屋安全鉴定

1、 受理

2、 调查

3、 勘测丈量测试

4、 检测验算

5、 发文归档

1、 房屋所有权证;

2、 施工设计图纸。

10个工作日

1、每次80元;

2、鉴定结果为危房的,向所有权人收取;

3、鉴定结果为非危房的向申请者收取;

4、被鉴定的危房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加收0.15元。

湘价费(2001)261号文件

(行政性收费)

房屋租赁登记

1、 受理

2、 审查

3、 发证

1、 书面租赁合同;

2、 房屋所有权证书;

3、 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4、 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

5、 出租共有房屋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委托代管房屋须提交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

10个工作日

1、住房租赁手续费每套100元,向出租方收取。

2、按租赁面积一次性分档收取。由出租人承担,收费标准为:湘价费[2002]219号

200平方米及以下,每宗100元;

201——500平方米的每宗200元;

501——1000平方米的每宗300元;

1001平方米以上的每宗400元。上述标准,不得累计收。

3、房屋租赁加收1%的物价调节基金。

1、《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

2、建设部第42号令《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3、湘价房字[1998]295号文件

4、 湘价服[2002]34号文

(服务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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