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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市人民检察院公告
发表时间: 2008年9月9日9:15 来源:汨罗市检察院 作者: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对贪污贿赂、渎职侵权职务犯罪等案件进行侦查;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提起公诉;监督刑事诉讼、民事审判、行政诉讼、刑罚执行等活动;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2008年1月至8月,汨罗市人民检察院共查办贪污贿赂案件10件10人,渎职侵权案件5件7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00余万元。汨罗市检察院欢迎您举报职务犯罪案件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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