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话对市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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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契税缴纳
来信人: 湘北
来信时间: 2021-06-03 10:08:55
内容:

您好,9.1号后是新的契税征收税率,对于我们已经购房的还没有交房的,是否可以提前交税,需要提供哪些资料。能否提供相关的征收政策资料。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6-08 11:19:16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

来信收悉,我局在收件后迅速与你电话联系,了解相关业务详情,并就相关政策口径进行了回复。根据湖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湖南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自2021年9月1日新税法实施后,契税税率为4%。税率未发生变动,无需提前缴纳。90平方以下首套房优惠税率仍为1%。具体优惠情况详见财税【2016】23号文件。

特此回复,感谢您的来信。

国家税务总局汨罗市税务局

2021年6月8日

再次反馈: 还是没有明白,已经购房的还没有交房的,是否可以提前交税?请明确回复。
再次回复:

网友,您好!

收到来信后,我局税政部门工作人员与你电话联系,就有关政策口径进行了详细回复。目前我省对个人购买住房主要适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即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中央现行对个人购买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会保持相对稳定,新《契税法》的实施不会影响个人购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延续。如还有疑问,请拨打电话0730-5223298咨询。

特此回复,感谢您的来信。

国家税务总局汨罗市税务局

2021年6月15日

再次回复部门: 市税务局
再次回复时间: 2021-06-15 09:4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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