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话对市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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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滨江花园公共通道存在重大安全风险,有没有人管?
来信人: 刘婉英
来信时间: 2022-01-20 12:44:38
内容: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滨江花园的准业主,滨江花园内部设有一条公共通道给后面居民非必经通行。通道直通南北,设在小区中间位置,全小区700个幼年孩子的安全得不到保障,

通道横跨地下车库,对地下车库的结构造成了威胁,小区的安全得不到保障。

开发商售房时没有告知这条通道的存在,欺诈销售,开发商躲起来不见人,准业主们哭诉无门。

归义镇政府多次协商未果,请上级领导为我们做主。

附件1:ecf7c0ea4f8d7bd9ed3b1af6c03ece41.jpg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自然资源局
回复时间: 2022-01-24 10:11:08
回复内容:

刘婉英网友,您好,经我局核查关于反映“滨江花园公共通道存在重大安全风险,有没有人管?”的群众投诉后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如下:

2019年1月7日,时任副市长仇正勇召集政法委、规划、国土、住建、城投、交警、归义镇及窑洲、汨新社区等部门,主持召开汨罗市城乡规划委员会2019年第1次会议,专题审查滨江花园建设项目规划与建筑设计方案以及组织各相关部门对该项目进行集体审批,会议原则同意滨江花园小区项目规划与建筑设计方案和对该项目进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该方案明确在项目内有一条宽6米的贯通建设东路与项目北侧居民区的南北向公共通道。2019年2月2日,原汨罗市规划局在资料齐全、批前公示等程序到位的情况下依规委会评审通过的规划方案办理了滨江花园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规划许可后,建设单位在该项目售楼部按规划总平面图依比例制作了沙盘,沙盘也明确在项目内有一条贯通建设东路与项目北侧居民区的南北向公共通道。目前项目内的公共通道是按规划审批方案进行建设的,至于建设单位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是否存在侵权行为,相关业主可向住建等其他部门反映,或直接提起诉讼,依法维权。

为迅速平息舆论,我局安排专人先后于2021年12月27日、12月30日与市政法委、市应急管理局、市住建局、归义镇政府一起与该小区业主进行了会面,对规划道路存在的必要性进行了解释,同时归义镇政府已经牵头组织小区业主代表与小区北边住户协商,就如何能尽量消除小区业主担心的安全隐患,又能保障北边住户出行达成一致意见进行了会议讨论。如您对该结果仍有不满,请向上级部门反映或者行政诉讼。

非常感谢来信群众的理解和对我市规划工作的支持。

特此复函。

汨罗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月24日

再次反馈: 滨江花园小区的业主,在经过归义镇公安局接二连三喊到局子里待一天一夜后,再也没有人敢出来维护自己的利益了,这就是归义镇政府领导黄兴给我们的协商结果。
再次回复:

刘婉英网友,你好!收到你于市长信箱的二次反馈,现回复如下:

根据2022年1月12日,副市长、市规委会副主任曹陶主持召开的汨罗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第1次专题会议,研究讨论了滨江花园小区局部调整相关事项,形成如下意见“关于小区通道问题,坚持规划审批的严肃性,不得随意变更原审批通过的规划方案,尤其是涉及到周边居民出入交通道路问题,该通道是原规划方案中已经明确作为周边居民出入的通道,必须予以保留”。任何人在滨江花园做出违法的事件,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感谢你对我局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汨罗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2月23日

再次回复部门: 市自然资源局
再次回复时间: 2022-02-22 10: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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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归义镇
回复时间: 2022-02-22 12:26:07
回复内容:

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

自参与协调滨江花园内部通道相关事宜起,我镇政府就明确表示一定会积极处理。但在处理息访息诉的过程中,您小区有业主不冷静,有明显过激的违法行为,聚众堵路,未经施工方许可私自将水泥罐车开进施工场地,并且将成品混凝土浇灌在已经施工完毕的现有道路上,既对开发商造成了损失也对社会造成了恶劣影响。公安机关依法依规依程序对业主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理,以批评告诫为主,并未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限制其人身自由。

汨罗市归义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2日

再次反馈: 尊敬的领导 您好! 公民有义务配合执法部门的调查与询问,我小区业主也全力积极地配合了。 再次请政府领导明确告知这条路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如果没有争议,我相信业主不会再做任何过激行为。如果存在争议,还请政府领导能帮人民做主,妥善解决争议。
再次回复:

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

根据规划,该道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

汨罗市归义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8日

再次回复部门: 归义镇
再次回复时间: 2022-02-28 15: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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