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汨罗市政务公开专区(专窗)服务规范

来源: 汨罗市政务公开办 发布时间: 2025-09-18 15:51 浏览次数: 1

  一、窗口设置

  汨罗市政务服务中心统筹使用现有场地、设备、人员等,将已开设的政务公开专窗、政务公开查阅区、政务公开受理股312室等,整合设立政务公开窗口,统一标识为“政务公开”。

  二、窗口功能

  政务公开专窗在做好现有事务的基础上,承担政策咨询查阅、办事服务指引、指导申请公开等服务功能,满足企业和群众政策查阅、办事指引、申请公开等政务公开实际需求。

  三、工作流程

  一)、主动公开。

  1、政务公开窗口将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政府公报、政府工作报告集中摆放在政务公开资料架,供企业和群众翻阅、查阅。12345政务热线知识库、办事指南通过二维码扫码获取。

  2、对于需要获得涉及政府主动公开内容的,政务公开专窗帮助指导其通过网站、政务服务网获得。

  二)、 依申请公开。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向政务公开窗口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2、政务公开窗口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由政务中心统一及时呈报局机关,由行政效能与政务公开股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市数据局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四、服务要求

  政务公开窗口工作人员按照“三会”要求提供优质服务。会答:认真、耐心回答企业和群众“问政”“问策”“问事”等方面的问题,较好发挥引导服务、解疑释惑、一次性告知等作用。会查:对企业和群众需要查阅、获取的政策文件,登录政府及部门网站进行检索,或利用现有资料进行查找,对检索或查不到的信息,指导企业或群众提出公开申请。会笑: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微笑服务、主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