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家坊镇青江村田术组非法买卖集体土地案情的说明
汨罗市高家坊镇青江村田术组非法买卖集体土地案 根据群众举报,汨罗市高家坊镇青江村田术组以该组组长彭磊为首的村民小组在2010年3月至4月期间,先后一每亩3.8-5万元不等的价格非法买卖本组集体土地。我局接到举报后用于2011年4月1日派员调查,后又于7月12日进行实地勘测,经调查基本情况是,所涉案地类为耕地,面积约16.56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法释[2000]14号)第一条第二项”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和第四项”非法获利50万元以上的”规定,上述调查的证据证明其该案已达到涉嫌土地犯罪案件移送标准,为此我局于2011年8月20日以汨国土资犯移[2011]5号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将该案移送到汨罗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汨罗市公安局于8月24日以汨公刑立字[2011]0889号立案决定书对该案予以立案,8月29日以汨公刑拘字[2011]0399号拘留证对该案的主要当事人汨罗市高家坊镇青江村田术组组组长彭磊予以刑事拘留,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