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高新区再生材料产业园废水预处理中心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信息公开
湖南汨之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汨罗高新区再生材料产业园废水预处理中心”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了让广大群众了解项目建设情况及其可能给环境造成的影响,同时也为了让公众对项目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2018年第4号)的要求,对项目有关情况进行公告,希望公众在了解有关情况后采用适当的方式对项目建设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性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汨罗高新区再生材料产业园废水预处理中心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地址: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片区东片区湄江路以东、湄江河以西。
建设单位:湖南汨之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名称变更为“汨罗高新区再生材料产业园废水预处理中心”,调整其进出水水质,优化处理工艺,调节池前端新增格栅,平流沉淀池前新增“混凝-气浮”工艺,对水解酸化池工艺进行优化,对部分设备进行更换或维护,新增压泥机一台以及配套塑料清洗散户定期吸污的污泥池,处理达标后的废水进入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循环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规模为3000m3/d。
工程投资:本项目总投资1354.22万元。
2、主要环境影响及减缓措施
(1)地表水环境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园区收集的废水和污泥脱水滤液一并进入项目污水处理厂一并处理达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循环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循环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执行《湖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T1546-2018)一级标准后)专管排入汨罗江。因此,本项目废水对地表水影响甚微。
2、大气环境
项目污水处理厂营运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格栅、调节池、细格栅及沉砂池、混凝气浮-除氯池、预处理池、CASS生物池、深度处理池、贮泥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调理池、污泥池)、污泥脱水间产生的恶臭。本项目混凝气浮-除氯池、预处理池(平流沉淀池、水解酸化池)、CASS池体上方加盖密闭,单独设抽风管汇入总管后集中送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污水处理厂无组织排放的废气采取加强绿化、喷洒除臭剂等措施,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3、地下水环境
本项目废水采用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制,生活污水、污泥脱水滤液等废水引至本项目污水处理厂处理,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经市政管网排入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循环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污水处理池等均拟采取严格的防渗、防溢、防腐等措施,因此,在项目防渗、防溢、防腐措施完好的情况下,项目污水不会进入地下水对其造成污染。
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防腐渗,正常工况下不会发生因危废进入地下水质的情况。
在非正常状况下,项目污染物进入地下水的主要途径有各污水池、生活污水化粪池底部防渗层破损造成废水泄漏,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地面防渗层破损造成废液泄漏。物料桶、贮槽、管道采用FRP、PVC、碳钢等材料。本项目容易发生泄漏且不容易被发现的泄漏情况为污水池、生活污水化粪池设置的防渗层、池体破损导致的污水泄漏,泄漏后造成的污染和影响比较大。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COD在含水层中迁移100d、500d、1000d、3000d,污染晕中心浓度分别为173.0024mg/L、77.36904mg/L、54.70818mg/L、31.58578mg/L,预测超标最远距离分别为19m、39m、54m、88m,影响最远距离分别为27m、59m、82m、140m;NH3-N在含水层中迁移100d、500d、1000d、3000d,污染晕中心浓度分别为7.78511mg/L、3.481607mg/L、2.461868mg/L、1.42136mg/L,预测超标最远距离分别为16m、31m、40m、61m,影响最远距离分别为23m、48m、67m、113m;氯化物在含水层中迁移100d、500d、1000d、3000d,污染晕中心浓度分别为311.4044mg/L、139.2643mg/L、98.47472mg/L、56.8544mg/L,预测超标最远距离分别为4m、0m、0m、0m,影响最远距离分别为31m、68m、96m、165m;项目所在地周边饮水均来源于自来水,项目地下水评价范围内无集中式饮用水源,无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因此,项目对饮用水和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4、声环境
本项目为改建,对现有设备进行部分更换,并新增部分设备,本次环评噪声评价不考虑设备更换的噪声源强,主要考虑新增设备的噪声源强;新增设备主要为粗格栅、提升泵、混凝气浮-除氯设备、排泥泵、水中搅拌器、刮泥机、污泥回流泵、污泥泵、排泥泵、叠螺浓缩机、混凝剂加药装置、絮凝剂加药装置、除氯剂加药装置等设备,噪声源强70~85dB(A)。经预测,项目设备噪声经采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地下安装、水下安装、建筑隔声、隔音消音等措施后,本项目四周厂界昼、夜噪声增量在0~0.2dB(A),其预测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
现有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由交由城市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栅渣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光大现代环保能源(汨罗)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综合利用,沉砂收集后外售砖厂综合利用,污泥收集后交由砖厂、光大现代环保能源(汨罗)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等综合利用,一般药剂包装外售物资回收公司。
现有化验室废液、在线监测设备废液属于危险废物,本项目新增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废活性炭,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经上述处理措施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6、环境风险
本项目主要危险物质为次氯酸钠、机油和危险废物,分别储存于接触消毒池、变配电间及鼓风机房、危废暂存间,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通过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项目的环境风险可控。一旦发生事故,建设单位应立即执行事故应急预案,采取合理的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将事故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项目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要求,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在认真落实工程拟采取的事故对策后,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工程的事故对周围影响处于可接受水平。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南汨之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9176990929 联系人:翁先生
通讯地址: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新市镇龙舟北路1号
电子邮箱:332642996@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南翔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087300860 联系人:盛工
邮寄地址: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新市镇汨新大道与龙舟北路交叉口西北160米
电子邮箱:332907495@qq.com
四、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版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网络链接
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https://share.weiyun.com/IjliON4k
(2)纸质报告书
前往建设单位地址获取纸质报告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六、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
https://share.weiyun.com/IjliON4k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
2、公众也可自行下载《公众参与意见调查表》,在填写完成后发送邮件或打印填写后邮寄至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地址。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九、公示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
湖南汨之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