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488/2018-1428262 发布机构 民政局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18-07-12 公开日期 2018-07-12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关于开展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清理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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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

护理补贴清理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镇民政办、财政所、残联:    


  为进一步规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简称“两项补贴”)工作,全面完成省政府重点民生实事“‘两项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55元”,按照省民政厅、财政厅、残联《关于开展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清理认定工作的通知》(湘民发〔2018〕22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两项补贴”清理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湖南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操作办法(试行)》(湘民发〔2016〕4号)文件要求,全面清理认定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对象,力争“三个确保”,即: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认定精准;确保政策宣传到位,信息管理到位,资金保障到位,按时发放到位;确保清理认定工作协调推进,简化程序,把握节点,加强监管。

二、工作任务

对纳入“两项补贴”的残疾人进行全面清理认定,对按程序自愿申请并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要做到“应补尽补”;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清退,停止发放。重点排查以下内容:

1、残疾人证的发放是否精准。对已发放的残疾人证进行全面清理和识别,加强残疾人残疾等级的鉴定工作,特别是残疾程度与评定的残疾等级明显不符的,在卫生计生部门重新鉴定后,根据鉴定结果重新办理“残疾人证”。对死亡、户口迁出的,要及时注销和办理迁移手续。

2、享受“两项补贴”对象是否精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汨罗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家庭或者本人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汨罗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汨民发[2016]41号和汨民通[2018]2号文件中补贴对象内容同时废止)。重点排查已领取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和护理津补贴的残疾人是否叠加享受“两项补贴”;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和残疾特困人员是否叠加享受“两项补贴”;残疾孤儿是否叠加享受困难生活补贴。做好政策衔接,既符合“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的残疾人不享受“两项补贴”。对因死亡或迁移、康复脱残、残疾程度与评定等级不符、重复享受政策等不符合相应条件的,即时停发补贴。对符合享受条件但未享受两项补贴或者残疾人等级未鉴定导致“应补未补”的,由残疾人自愿申请按程序纳入补贴范围。

3、补贴是否按时发放。从2018年8月起,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里政策要求,原则上实行按月发放。以后每月20日前,乡镇要将下月申请对象初审资料报送至市残联;25日前,市残联要将审核资料报送市民政局;30日前,市民政局要将审定资料报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要根据审定的名单及时发放“两项补贴”资金,确保在每月10日以前将本月的“两项补贴”发放到位。

4、信息公示是否到位。各镇是否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宣传和补贴对象公示工作,是否对两项补贴有关政策在村和残疾人家庭进行宣传,是否在乡镇、村(居)固定公示栏内公示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和补贴对象信息(姓名、残疾人证号码、住址、享受何种补贴及开始享受时间),公示率是否达到100%。公示信息必须完整准确并及时更新。

5、档案管理是否到位。各镇是否保存 “两项补贴”纸质档案,档案是否齐全,表格填写是否规范。市民政局、残联和乡镇均要建立“两项补贴”档案,实行一人一档,设立专柜保存管理。

三、工作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7月11日--7月15日)。      各镇要通过政府网站、宣传单、公示栏等方式,加强政策宣传和引导,增强各部门责任意识和人民群众特别是残疾人及家庭主动参与意识,提高政策知晓率,积极稳妥、公平公正推进“两项补贴”清理认定。

2、清理认定阶段(2018年7月15日--7月25日)。各镇民政办、残联、财政所和村(居)委会要成立联合识别工作组,按各自职责,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集中开展清理认定工作,确保在7月25日前对已纳入和新增纳入“两项补贴”残疾人识别率达到100%。

3、督促检查阶段(2018年7月25日--7月31日)。      市民政局、残联、财政局将组织联合识别工作组,对各乡镇开展检查,确保8月份岳阳市组织的交叉检查及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残联联合检查组抽查过关。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

各镇要高度重视“两项补贴”清理认定工作,由镇人民政府负总责,成立由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牵头,民政办、财政所、残联等负责人参加的联合识别工作组,邀请乡镇纪委全程介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开展“两项补贴”清理认定工作,确保“两项补贴”清理认定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各镇要制定清理认定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做好政策解释和矛盾化解工作,坚决不能出现群访等极端事件的发生,要切实做好残疾人特别是退出“两项补贴”和残疾等级降级、注销等残疾人稳定工作。

2、加强协调推进,落实工作责任。

各镇民政办、财政所、残联要加强协调配合,主动负责,主动担当,把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作为关注老百姓关心困难群体的一件热心事,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民政办要按时提供“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名单及相关审批资料;残联要及时报送所有持证残疾人名册和两项补贴对象的审核资料;财政所负责“两项补贴”对象财政一卡通的新增录入和错误修改。

此次清理认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镇务必高度重视“两项补贴”重点民生实事工作;高度警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高度精准完成“两项补贴”联合识别任务。此次清理认定工作坚持“谁初审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定谁负责、谁发放谁负责”的原则。对清理认定中工作不力、把关不严、优亲厚友等违规违纪问题,提交纪委监察部门依规依程序处理。

3、简化办事程序,加强监督管理。

坚持“让群众只跑一次”的原则,对已纳入“两项补贴”并继续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不需要重新申请;对残疾等级发生变化的,只需要提交变更后的“残疾人证”;新申请的,按申请程序办理。对不符合“两项补贴”条件的残疾人,要在此次联合识别时予以清退,不再享受“两项补贴”,各镇要向残疾人或监护人送达由镇民政办、残联、财政所联合出具的“两项补贴”异动告知书。

各镇要加强对残疾人“两项补贴”的监督管理工作,设置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附件:残疾人“两项补贴”异动告知书


汨罗市民政局   汨罗市财政局  汨罗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7月11日

附件

残疾人“两项补贴”异动告知书

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因_________________,现决定从 ____年____月开始,停止发放________(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特此告知。

________镇民政办(公章)     ________镇财政所(公章)

________镇残疾人联合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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