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88/2018-1428262 | 发布机构 | 民政局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 | 2018-07-12 | 公开日期 | 2018-07-12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关于开展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
护理补贴清理认定工作的通知
严格按照《湖南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操作办法(试行)》(湘民发〔2016〕4号)文件要求,全面清理认定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对象,力争“三个确保”,即: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认定精准;确保政策宣传到位,信息管理到位,资金保障到位,按时发放到位;确保清理认定工作协调推进,简化程序,把握节点,加强监管。
二、工作任务对纳入“两项补贴”的残疾人进行全面清理认定,对按程序自愿申请并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要做到“应补尽补”;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清退,停止发放。重点排查以下内容:
1、残疾人证的发放是否精准。对已发放的残疾人证进行全面清理和识别,加强残疾人残疾等级的鉴定工作,特别是残疾程度与评定的残疾等级明显不符的,在卫生计生部门重新鉴定后,根据鉴定结果重新办理“残疾人证”。对死亡、户口迁出的,要及时注销和办理迁移手续。
2、享受“两项补贴”对象是否精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汨罗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家庭或者本人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汨罗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汨民发[2016]41号和汨民通[2018]2号文件中补贴对象内容同时废止)。重点排查已领取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和护理津补贴的残疾人是否叠加享受“两项补贴”;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和残疾特困人员是否叠加享受“两项补贴”;残疾孤儿是否叠加享受困难生活补贴。做好政策衔接,既符合“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的残疾人不享受“两项补贴”。对因死亡或迁移、康复脱残、残疾程度与评定等级不符、重复享受政策等不符合相应条件的,即时停发补贴。对符合享受条件但未享受两项补贴或者残疾人等级未鉴定导致“应补未补”的,由残疾人自愿申请按程序纳入补贴范围。
3、补贴是否按时发放。从2018年8月起,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里政策要求,原则上实行按月发放。以后每月20日前,乡镇要将下月申请对象初审资料报送至市残联;25日前,市残联要将审核资料报送市民政局;30日前,市民政局要将审定资料报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要根据审定的名单及时发放“两项补贴”资金,确保在每月10日以前将本月的“两项补贴”发放到位。
4、信息公示是否到位。各镇是否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宣传和补贴对象公示工作,是否对两项补贴有关政策在村和残疾人家庭进行宣传,是否在乡镇、村(居)固定公示栏内公示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和补贴对象信息(姓名、残疾人证号码、住址、享受何种补贴及开始享受时间),公示率是否达到100%。公示信息必须完整准确并及时更新。
5、档案管理是否到位。各镇是否保存 “两项补贴”纸质档案,档案是否齐全,表格填写是否规范。市民政局、残联和乡镇均要建立“两项补贴”档案,实行一人一档,设立专柜保存管理。
三、工作安排1、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7月11日--7月15日)。 各镇要通过政府网站、宣传单、公示栏等方式,加强政策宣传和引导,增强各部门责任意识和人民群众特别是残疾人及家庭主动参与意识,提高政策知晓率,积极稳妥、公平公正推进“两项补贴”清理认定。
2、清理认定阶段(2018年7月15日--7月25日)。各镇民政办、残联、财政所和村(居)委会要成立联合识别工作组,按各自职责,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集中开展清理认定工作,确保在7月25日前对已纳入和新增纳入“两项补贴”残疾人识别率达到100%。
3、督促检查阶段(2018年7月25日--7月31日)。 市民政局、残联、财政局将组织联合识别工作组,对各乡镇开展检查,确保8月份岳阳市组织的交叉检查及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残联联合检查组抽查过关。
四、工作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
各镇要高度重视“两项补贴”清理认定工作,由镇人民政府负总责,成立由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牵头,民政办、财政所、残联等负责人参加的联合识别工作组,邀请乡镇纪委全程介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开展“两项补贴”清理认定工作,确保“两项补贴”清理认定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各镇要制定清理认定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做好政策解释和矛盾化解工作,坚决不能出现群访等极端事件的发生,要切实做好残疾人特别是退出“两项补贴”和残疾等级降级、注销等残疾人稳定工作。
2、加强协调推进,落实工作责任。
各镇民政办、财政所、残联要加强协调配合,主动负责,主动担当,把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作为关注老百姓关心困难群体的一件热心事,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民政办要按时提供“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名单及相关审批资料;残联要及时报送所有持证残疾人名册和两项补贴对象的审核资料;财政所负责“两项补贴”对象财政一卡通的新增录入和错误修改。
此次清理认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镇务必高度重视“两项补贴”重点民生实事工作;高度警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高度精准完成“两项补贴”联合识别任务。此次清理认定工作坚持“谁初审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定谁负责、谁发放谁负责”的原则。对清理认定中工作不力、把关不严、优亲厚友等违规违纪问题,提交纪委监察部门依规依程序处理。
3、简化办事程序,加强监督管理。
坚持“让群众只跑一次”的原则,对已纳入“两项补贴”并继续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不需要重新申请;对残疾等级发生变化的,只需要提交变更后的“残疾人证”;新申请的,按申请程序办理。对不符合“两项补贴”条件的残疾人,要在此次联合识别时予以清退,不再享受“两项补贴”,各镇要向残疾人或监护人送达由镇民政办、残联、财政所联合出具的“两项补贴”异动告知书。
各镇要加强对残疾人“两项补贴”的监督管理工作,设置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附件:残疾人“两项补贴”异动告知书
汨罗市民政局 汨罗市财政局 汨罗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7月11日
附件
残疾人“两项补贴”异动告知书
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因_________________,现决定从 ____年____月开始,停止发放________(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特此告知。
________镇民政办(公章) ________镇财政所(公章)
________镇残疾人联合会(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