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88/2017-717081 | 发布机构 | 汩罗市民政局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 | 2017-05-12 | 公开日期 | 2017-05-12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汨罗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简介
一、地名普查简介
为全面掌握地名基本信息,提高我国地名管理与服务水平,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国发〔2014〕3号),决定于2014年至2018年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
地名普查是一项公益性、基础性的国情调查。对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巩固国防建设,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交流交往、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任务
挖掘地名文化;普查及设置地名标志;地名标准化;建立并更新地名普查数据库与地名档案;推进地名普查成果应用。
三、普查范围
地名普查包括对自然地理实体地名的普查与人文地理实体地名的普查。地名普查以县为基本单位组织实施,结合当地地名管理实际需求,因地制宜,制定等于或高于省级标准的各分类地理实体的地名普查范围与深度要求。
汨罗市地名普查组织机构职责
一、汨罗市地名普查领导小组职责
1、制定全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有关政策和保障措施。
2、组织部署全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
3、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4、联系、审议跨市(州)重要地名的表述、命名、更名等事项。
5、承办市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地名普查等工作。
二、汨罗市地名普查办职责
1、制定全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
2、制定全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规程实施细则。
3、制定全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保密规则。
4、制定全市少数民族语地名用字读音审定规则。
5、负责组织全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宣传。
6、负责汨罗市地名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
7、负责汨罗市地名普查办下设机构的设置和组成人员聘请、管理。
8、负责地名普查的市级会议组织、乡镇业务培训、质量监理、检查指导、乡镇普查成果验收。
9、负责组织全市地名普查平台、技术标准、网站和成果转换的综合开发与应用。
10、负责市地名普查和地名区划管理数据库建设工作、指导建设、完善地名普查和地名区划管理数据库。
11、负责将全市地名普查成果报上级地名普查办验收。
12、负责地名市级建档工作。
13、负责编制全市受保护地名文化遗产名录。
14、负责组织编纂、出版全市标准地名图、录、典、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