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标题 | 矛盾调解 | ||
诉求编号 | 公众热线[2019]172362 | ||
诉求内容 |
蔡先生来电投诉:我是汨罗市归义镇傲花塘路55号的租户,当时与房东签订的协议租赁时间为半年,但是没有注明不能提前退房,我缴纳押金了1600元(三个月房租1200,押金400元),由于工作需要调离这边提前退房,现在房东要扣除我压的1200元的房租,现来电希望相关部门核实后要求房东退还800元房租以及400元的押金给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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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意见 |
汨罗市政府:蔡先生:您好。您的来电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接到来电,归义镇干部立即联系社区干部进行处理,社区干部出面进行协调,房东已经退还您房租及押金1000元。感谢您的来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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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人 | 蔡先生 | 事件地点 | 汨罗市归义镇 |
责任单位 | 归义镇 | ||
诉求时间 | 2019-07-03 17:10:16.0 | 办结日期 | 2019-07-11 10:22:1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