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05-14

汨罗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5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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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教建〔2016〕3号(A类)

对汨罗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5号建议的

答      复

李大元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三江镇标准化公办幼儿园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大力支持,现对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新园建设和后续师资配备、收费等问题

1、新园建设问题。三江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已列入我市2015年公办幼儿园建设计划,前期的规划、招标等手续工作已完成。目前幼儿园的后续建设正在有序进行。2、师资配备问题。我局已进一步创新机制,畅通幼师选聘使用渠道。一是每年在教师招聘中单列一定指标,专门招录幼师。二是在超编单位转岗一定数量的教师补充到幼儿园。三是继续办好“成人教育中心”幼师班,培养专业幼师。四是继续对口上级职能部门,加强幼师定向“委陪”项目。同时对已有的幼师也做好进一步加强培训工作,提高幼师专业水平。如坚持参加“国培”、“省培”、“市培”,每年不少于500人次,采取“请进来”的办法,努力搞好本市全员培训;继续组织每年一次的“幼师技能竞赛和教学竞赛”,树典型,学榜样;不断加强园本教研,形成制度;积极加强市域范围内的相互观摩和学习。在幼师待遇问题上,实现幼师“同工同酬”,保证优秀幼师资源不外流。3、幼儿园收费问题。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下发的《湖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湘价教【2012】99号)文件精神,执行汨罗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我市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是:一星级幼儿园为140元/生.月,合格幼儿园为120元/生.月,其他幼儿园为80元/生.月;伙食费据实收取,并报教育局备案,一经备案,不得随意上调.

二、建园资金问题

近年来,汨罗市市委、市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不断加大改善办学条件力度,积极争取中央、省级项目建设专项资金。三江中心幼儿园的建设在公办幼儿园建设计划中2015年已安排中央专项资金40万元,2016年又追加100万元资金。同时也希望得到三江镇各界热心人士的支持,群策群力为后续幼儿园建设添砖加瓦。继续改善幼儿园办园条件,完善硬件设施。相信在汨罗市市委、市政府的关心下,在市教育局、乡镇联校、三江镇全镇人民的共同努力下,三江镇中心幼儿园能建成一所崭新的合格幼儿园。

三、建园选址和用地问题

我市大部分公办中小学校、公办幼儿园用地是政府划拨土地,没有办理相关国土手续,造成了教育用地的流失,同时也给我市向上争取教育建设项目以及教育项目建设的前期报建手续带来很大的影响。为维护教育的合法权益,切实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益,规范土地管理,方便办理学校建设项目手续,我局已向市人民政府申请,从国土部门抽调专门力量对我市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公办中小学校、公办幼儿园集中打包优惠办理用地确权发证工作,办证费用由市人民政府从教育费附加中拿出专项资金统一支付。三江镇中心幼儿园选址问题在村、镇两级领导和热心人士的努力下已解决,在现中心小学旁边规划建园。同时新三江中心幼儿园建园用地问题在村、镇两级领导的积极争取下,得到了市政府相关领导的重视,学校土地问题即将得到解决。

衷心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汨 罗 市 教 育 局

二○一五年五月十八日

承办负责人:汤建明、丰林松

直接经办人:张锐龙

联 系 电 话:5182659

邮 政 编 码: 414400

代表反馈意见:


抄送:市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工委2份,市政府办3份,代表及所在单位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