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国土资字〔2016〕04号
对汨罗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3号建议的答复
市规划局:
《关于省道317线(张傲线)神鼎山段尽快实施改造的议案》我局已收悉,作为协办单位,现将有关国土资源管理方面的有关意见函告贵局。
对于代表建议第二条“请市国土、规划部门加强对省道317线沿线两侧建筑红线控制范围内建房的管理”,我局认为,这完全符合我局在农民建房审批时的一贯作法。省道两侧15米范围内不准建房,且严格占用耕地,基层国土资源所在审批建房手续时,必须“三到场”,即选址到场、现场放线到场、建后发证到场。但需尽快提供改扩建道路的红线范围,以便我局更好地管理村民建房工作。
特此函告,谢谢。
2016年7月4日
承办负责人:阳 舟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许文树 0730--5183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