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国土资字〔2016〕08号
对汨罗市人大十一届四次会议
第116号建议的答复
汨罗市规划局:
市法制办交办的杨军保代表提出的《关于提高居民建房简化办理手续的建议》我局已收悉,现就国土资源方面的问题答复如下:
汨罗市国土资源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汨罗市村居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严把审核审批关,严格一户一宅条件。为了简化村居民建房,近年对村居民建房做了大量的简化工作,一是村民申请建房的直接到社区专管国土、规划的进行申报,由社区报镇政府,由镇政府组织国土、规划实地调查,不符合条件的当面告知并说明原因。二是符合改建的到镇政府公示、领取表格。三是分户建房达到条件的,只要符合规划要求不占用耕地就直接到镇政府领取表格申报新建住宅。占耕地分户建房的由国土资源局用地管理股、耕保股、规划股审核后,符合条件的报镇政府发放公示及表格。持表格到规划办理用地许可证,然后持规划用地许可证、及发放的表格、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复印件到国土资源局直属所进行内网审批。2014年审批时限十三个工作日内办结,通过优化程序现办结时限改为7个工作日内办结。
2016年7月8日
承办负责人:周罗生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余红兵 0730-5183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