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水建〔2015〕06号
汨罗市水务局
关于答复市人大十一届三次会议第26号建议的函
江珍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启动汨江长乐段河堤护坡的议案”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汨罗水利设施多、类型多,有大小近2.9万处,分布在全市各个乡镇村。近年来,我们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每年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水利建设。先后投资完成了3座中型水库、38座小(一)型和109座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完成了罗江和车对河部分河段综合治理工作;实施了向兰中型灌区配套建设;按省、市批准的相关建设规划,在有关乡镇实施了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采取“以奖代投”的方式在各乡镇开展了山塘清淤扩容工程,并组织各乡镇大力开展沟渠疏浚行动和秋冬水利建设,取得了一定实效。对于长乐镇,我局积极争取上级资金,2011至2014年分别对万善庵、石牛塘、九斗龙等小型水库进行了除险加固;2013年实施的岳阳市五小水利工程、2014年实施的岳阳市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百千万工程对长乐镇部分骨干山塘、渠道进行了整治。2013年兰新饮水工程争取部分资金对对长乐沿线部分村组自来水管网进行了延伸。
针对您提出的关于启动汨江长乐段河堤护坡的问题,我局多次向上连续申报了该项目。为保证该项目尽快实施,现已将该项目纳入水利“十三五”规划重点需建设项目。并进行了初步设计,上级批复立项、计划下达后将立即启动汨江长乐段河堤护坡工程项目建设。
农村水利基本建设点多面广,投资需求巨大,不能完全依靠国家投资解决。农村水利建设因各级财政财力有限,目前仍以受益农户自筹为主,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造福农民群众,必须紧紧依靠农民,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凡是政府组织、农民参与的工程,要实行“一事一议”,把决策权交给农民群众;凡是农民自己能够兴办的工程,要放手让农民去做,实行“民办公助”。通过民主议事、民主决策等制度,保障农民群众对公共事务的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通过“民办公助”、“以奖代投”等措施,调动农民参与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与管理的积极性。
感谢您对水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二○一五年五月十八日
承办负责人:李锦平
具体经办人:彭介梅 周霞
联 系 电 话:5225511
邮 政 编 码:414400
代表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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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工委2份,市政府办3份,代表及
所在单位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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