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财函〔2016〕23号
对汨罗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19号提案的
答 复
周台权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办好我市特殊教育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收悉您对特殊教育的建议,认为提得很及时。2014年1月20日,国务院颁发国办发〔2014〕1号《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湖南省办公厅在2014年9月颁发了《湖南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4-2016年)》(湘政办发〔2014〕76号。我市在2014年12月26日相继出台了汨政办发〔2014〕26号《汨罗市特殊教育(2014-2016年)三年提升计划》。
在市委、市政府努力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市特殊教育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办学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2001年和2009年获得全国特殊教育先进市,2011年获得全国听力语言康复先进集体,2013年获得湖南省特殊教育先进学校。2015年2月13日,市财政将2014年度的特殊教育教师的特教津贴和绩效工资提升30%均已到位,这也充分体现市委市政府的关心。
近年来,市财政在投入上确实向特教进行了倾斜,2012年之前,特教经费未纳入财政预算,2012年预算了44万,2013年预算了48万,2014年预算了52万,2015年和2016年分别预算了70万。今年,市教育局还积极为特殊学校发展开辟资金渠道,先后安排了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运行补助和条件改善计划专项资金6万元,学前教育专项资金25万元。
在特殊学校师资配备、培训,基础设施建设上,市政府和教育局领导相当重视,近三年来,先后招聘特校专任教师3人,在“十三五”期间,计划每年招收专任教师(或康复医生)1人,计划新征学校用地10亩,兴建1栋1000平方米的学生宿舍和1栋800平方米的康复实验室,兴建1个250米环形跑道的运动场。
我们相信,有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有特殊学校全体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我市特殊教育一定会越办越好。
感谢您对特殊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2016年5月25日
承办负责人:周金霖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谭艳辉 0730-5228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