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财函〔2016〕33号
对汨罗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17号提案的
答 复
吴德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妥善处置乡镇合并后政府闲置办公用房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对您的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您的提案非常好。提案中通过大量事实和数据,实事求是地提出了关于妥善处置乡镇合并后政府闲置办公用房的问题。2015年我市乡镇合并后一些办公楼,住房闲置。为加强资产管理市政府出台了汨罗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明确了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和资产配置、使用、调剂、处置办法。对资产评估、资产清查、产权登记、产权纠纷处理及其统计报告和法律责任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对闲置的办公用房,按照“先调剂、再盘活”的原则,视闲置出来的办公场所具体情况,既可调剂给办公用房紧张的单位,也可调剂给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单位;既可提供给社会团体或公益事业组织使用,也可建成图书馆、阅览室、干部职工活动健身室等公益场所;还可通过市场化的“资本运作”盘活资产,采取租赁、转让、置换、开发、拍卖等方式,依法依规处置闲置的办公场所,从而实现资产收益最大化。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6年5月24日
承办负责人:梁风雷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刘滢锦 0730-5222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