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财函〔2016〕28号
对汨罗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8号提案的
答 复
李伟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发放罗城学校教职员工乡镇工作补贴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罗城学校作为一所市直学校,自建校以来,教育质量一直居于全市中小学之首,这一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全体教师的默默奉献和辛勤劳动。市委、市政府对学校创造的成绩深感欣慰,市人民对学校严谨敬业的办学宗旨深表感谢。
国家实施乡镇工作补贴目的是落实中央加强基层(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有利于稳定基层工作队伍,鼓励人员向基层流动。依据《湖南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5〕53号)精神,我省乡镇工作补贴范围限于乡镇(不含街道办事处)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从学校性质上讲,罗城学校属于市直学校,直属市教育局管理;从地理位置上讲,罗城学校处于城市中心地带,位于市政府行政中心附近。按照政策规定,罗城学校教职员工不属于乡镇工作补贴范畴。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6年6月28日
承办负责人:陈惠林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翁若飞 0730-522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