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汨罗工业园重金属污水处理厂二期提标扩建及配套管网工程 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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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9年1月1日起执行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和国家、行业现行的相关规定。现对湖南汨罗工业园重金属污水处理厂二期提标扩建及配套管网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进行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

一、概要

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重金属污水处理厂二期提标扩建及配套管网工程,位于窑洲变电站北侧、汨罗江大道南侧的区域内,总投资18227.05万元,总用地面积10890.58m2(其中新增3203.39m2)。扩建后规模10000m3/d,其中提质改造5000m3/d,扩建5000m3/d,拟采用“化学沉淀+电化学”工艺。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2 部分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Ni、Cu、Zn等其它第二类污染物执行“表3 选择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道外排汨罗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主要服务于汨罗循环产业园重金属废水。项目配套建设13.51km重金属污水收集管网工程。

三、环评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园区规划,污水处理厂的选址合理,厂区平面布置合理。本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将大量削减排入汨罗江的重金属污染物,进一步优化园区的投资环境,实现经济、环境和社会可持续协调发展。建设单位在全面落实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各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等的前提下,可使本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得到有效减缓,对周围敏感点影响降低至可接受范围。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项目的建设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事项

意见反馈方式:对建设项目环保问题感兴趣或有意见、建议的公众,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下载并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也可以将您的意见或建议按上述联系方式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公众可以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公示板环评报告。环评单位将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供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本次主要收集与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湖南汨之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黄先生:18107407779

(2)环评单位:

名称:湖南乐帮安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一路582号东方芙蓉3栋8楼;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顾工 14010250@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建设项目环保问题感兴趣或有意见、建议的公众,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下载并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tdsourcetag=s_pcqq_aiomsg 中附件1),将您的意见或建议按上述联系方式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环评单位将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供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湖南汨之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