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汨罗市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汨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日期:2025-03-25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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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汨政办发〔2025〕4号

  汨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汨罗市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

  通    知

  高新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直及驻汨各单位:

  《汨罗市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已经汨罗市第13届人民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汨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24日

  汨罗市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我市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科学推进我市养老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做好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意见》、《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的指导意见》(民发〔2024〕20号)、《民政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实施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试点项目的通知》(民办函〔2024〕5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开展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为契机,以满足社会多层次的养老需求为目标,以夯实基层基础为抓手,以创新机制体制为重点,以提升养老服务质效为目的,着力健全分类分级、普惠可及、覆盖城乡、持续发展的养老服务体系,探索可持续、可推广、可复制的县域养老服务模式,打造汨罗市“甜‘汨’养老”服务品牌。

  二、基本原则

  (一)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坚持党对养老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市镇政府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主导作用,加大养老服务的投入,兜牢政策养老底线。完善多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制定相关政策制度,加强监管和指导。落实优惠支持政策,鼓励动员社会力量通过购买服务、公办民营、民办公助、民建民营等方式,支持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同时,加强家庭在养老中的基础作用,提升家庭成员的养老能力和责任意识。鼓励引导社会组织,慈善公益力量、志愿者参与帮扶基层养老事业。

  (二)立足长远、分步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既要突出当前,做好近期的重点工作,补齐工作短板,又要从实际出发,着眼长效长远,高标准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适应养老服务发展形势,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突破重点、创新发展。立足汨罗人文、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作基础等实际,重点做好基层基础工作,提升管理效能,稳步建设养老服务体系。同时,突出机制体制创新,切实解决养老服务供给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形成可持续可推广的养老服务模式。

  (四)以人为本、提升质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以失能照护为重点,构建居家、屋场、社区、机构协调贯通的养老服务供给格局。扩大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照护服务供给。强化监管措施和部门联动,推动完善监管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确保养老机构和照护对象安全安心,服务质效持续提升。

  三、工作概况

  (一)基本信息。汨罗市地处湖南省东北部,在长沙市与岳

  阳市的中心位置,属于“长株潭一小时经济圈”,是开国元勋任弼时同志的家乡,爱国诗人屈原怀沙殉国之地,素有“端午源头、龙舟故里、诗歌原乡”美誉。被确定为全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城市,辖区内有1个市志愿服务总队、11个市级专业志愿服务分队、15个乡镇志愿服务大队、179个村(社区)志愿服务中队、500多个志愿服务组织,活跃着7万多名志愿者。市域面积1562平方公里,下辖2个街道、13个镇,179个村(社区)(其中144个行政村、35个社区)。常住人口为56.07万人,比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了5.49万人。60岁及以上老年人13.7万人,占比24.4%。2024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124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270元。享受高龄津贴老人1840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老年人4619人,特困人员3429人,低保边缘户老年人486人,残疾老年人5527人,失能老年人2487人。全市建有养老服务机构14家(其中民营1家、公建民营1家),公办养老机构现有备案床位887张,入住老年人514人,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站20个,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141个,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总覆盖率达到90%。

  (二)财政投入及制度建设情况。一是在财政投入上,为保障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我市财政每年分开预算养老专项经费,2024年达到684万元,主要保障基本养老服务、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养老机构运转和工作人员工资等。同时,在预算经费基础上,还整合福彩公益金等资源加大养老投入,2021年整合投入1260万元,建设大荆镇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和市养老机构安联网系统;2022年整合投入1514万元,对罗江镇、汨罗镇、桃林寺镇等5所敬老院进行了提质改造,添置设施设备,完善服务功能;2023年整合投入1404万元,用于全市养老机构消防改造和养老机构护理人员入职补贴和岗位补贴;2024年整合投入1550万元,新建川山坪镇、白塘镇、神鼎山镇敬老院和24家屋场互助养老点。二是在体制机制建设上,为补齐养老服务短板,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市委、市政府将养老服务体系改革纳入重大改革事项,先后制定出台《汨罗市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确定推进养老服务的具体措施和优惠政策;《汨罗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023版)》,明确基本养老服务项目、责任部门和具体内容;《汨罗市“三助”养老工作实施指导意见》,明确“三助”养老服务的具体内容、实施步骤、实施措施和实施要求;《关于支持“三助”养老服务的具体措施》,落实公益性岗位补贴、“暖心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以及用水、用电、用气按规定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等优惠政策,对向“三助”养老服务中心捐资的企业和个人,视同为慈善款物募集,按规定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等等。

  (三)科学调整养老机构布局。2022年,我市邀请长沙市规划设计院,实地到镇到村开展调研,科学论证汨罗养老用地实际需求,制定了“十四五”期间《汨罗市养老服务设施国土空间专项规划》,为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奠定了基础。为科学布局养老机构,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敬老院布局调整方案。遵循区域平衡、撤小并大、分类实施的基本原则,2023年,对全市16家乡镇敬老院进行了布局调整,共撤并9家敬老院(注销6家,暂时性关停3家,这3家将新建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同时,对保留的7家敬老院(其中包括2家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进行了消防改造,并全部通过住建部门的消防审验达标,解决了养老机构的重大安全隐患。当时关停的3家敬老院建设均已接近尾声,预计在今年上半年相继投入使用。

  (四)改革养老运营管理体制情况。2014年,市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大楼建成之后,采取公建民营方式,将老年公寓楼交付常青树养老有限公司运营,运营至今,共接收老年人823人。2022年,为提高乡镇敬老院管理水平,将罗江镇、弼时镇两所敬老院委托湖南天颐健老年养护公司运营管理。该公司充分发挥其精心护理的优势,创新实施内部管理积分制,大大提升了敬老院服务质量。正在加快推进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颐园养老项目建设,探索建立由国企投资建设、民政运营的国建公营模式,进一步推动普惠养老高质量发展。

  (五)服务设施及人才队伍建设情况。2020年,在市福利院建设失能、失智集中照护中心,集中收置全市特困失能、失智对象。2021年,建成养老服务安联网监管系统,借助实时视频监督,增添技防手段,提升养老机构安全监管水平。2023年,完成养老机构消防改造后,又升级安联网监管信息系统,扩大存储量并接入消防与电流电量信息,强化监管效能。在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上,自2022年起建立定期培训制度,除参加上级培训外,每年组织2次以上养老护理及安全生产业务培训。目前,全市78名护理人员中,18人获得护理等级证书,60人取得培训结业证书,21名工作人员通过中级消防操作员认证。同时,依托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培育专业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吸纳社工与志愿者,壮大服务队伍、提升专业水平。

  (六)特色经验做法

  1.公办养老机构:调优布局,改革管理运营体制。

  (1)依据“十四五”期间《汨罗市养老服务设施国土空间专项规划》,遵循区域平衡、撤小并大、分类实施的基本原则大力推进乡镇公办养老机构布局调整,通过撤并、改造、新建,调优机构布局,形成“1+10”的市镇公办养老机构服务网络格局,不断完善市域养联体模式。以市域为整体,做实做强市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充分发挥其资源整合、业务指导、整体调配、统筹谋划的功能,根据特困老人的需求和特点进行分层、分类、分流,在市福利院和乡镇敬老院之间灵活转介。依托1家市级养老机构(社会福利院)的资源优势、专业服务能力和照护水平形成失能特困对象的市级集中照护,解决乡镇公办养老机构因设施配置不足、人员力量不强、照护水平不高等因素无法满足失能对象照护的问题,为乡镇养老机构减负,释放乡镇敬老院活力。由10家乡镇敬老院(含保存的7家和新建3家)为自理、半自理老人提供集中照护服务,多余床位向社会开放,发展普惠性床位。“1+10”市镇协同服务、分层收治的方式,极大提高了资源使用效率,提升了县域养老服务的整体能力。

  (2)改革公办养老机构管理模式,坚持公建公营属性不变,探索建立“县级直管、管办分离”模式,“县级直管”是由民政部门建立健全公办养老机构管理机制,负责指导业务,选聘队伍,开展标准化建设,提升服务质量。统筹管理拨付乡镇公办养老机构护理费、运转费、工作经费、统一管理棉被、衣物等物资,实现人员力量更强、运营管理更好、服务质量更高。管办分离指由民政负责机构的安全生产、应急处置、日常考核、服务质量、业务培训等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办院权则交给各乡镇负责,强化属地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将院务管理权下沉,乡镇党委政府从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中遴选优秀人员担任敬老院院长,实行院长负责制,经民政部门培训后上岗。院长开展院务管理的同时负责对外协调和地方事务处理,确保乡镇敬老院内外环境更优、服务质量更好、运行效率更高。

  2.村级互助养老:建设“乡邻相伴”屋场互助养老点,创新家门口养老新形态。

  我市前期建设了144个村级互助养老点,但在实际运营过程中,这种以行政村为单位的互助养老,由于辐射半径太大,开展老年人日间照料不方便,未能有效开展服务,没有充分发挥作用,导致运营基本流于形式。对此,我市立足实际,结合村情村况,通过利用农村闲置的农房、宗族祠堂、公堂、小学、村部等资源,探索建设“乡邻相伴”屋场互助养老点,这种互助养老点以屋场(自然村落、人口集中聚集地)等生活场地为服务单位,以“老人互助”为基本形式,以“政策资助”为必要支撑,以“爱心帮助”为有力补充,将养老服务层级进一步下沉(介于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之间),满足老人吃、娱、医、劳、陪的实际需求,具有“不离家、小集中、低投入、公益性”的特点,是新形势下“家门口养老”的一种新形态,有利于化解农村养老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目前,全市共建设“乡邻相伴”屋场互助养老点24家,坚持因地制宜原则,充分结合地方特色、发挥群众智慧,形成“一屋场一特色”的互助养老新局面,涌现出了积分互助式、委托经营式、乡贤参与式、党建引领式等多种运营模式。截止目前,全市共吸纳屋场老年协会会员7600余名,举办文艺演出、健康讲座等大型活动102场次,1800余人享受助餐服务,112名失能老人享受送餐服务。结合上级助餐试点政策,加大对“乡邻相伴”屋场互助养老点建设以奖代投和运营奖补力度,共计投入530万元,卫健部门在“乡邻相伴”屋场互助养老点开展卫生健康服务,建立老人健康档案6780余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组织开展爱心活动72场次,人社部门支持设立公益性岗位26个,电力部门已按居民用电价格落实优惠政策,文旅部门开展送戏下乡活动10场次。

  四、重点工作推进安排

  通过开展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工作,全面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1+10+N”市镇村(屋场)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布局,建立分层承担、运转高效的居家、屋场、村(社区)、机构的养老服务供给格局,实现我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优化县域养老服务资源配置,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运转高效、可持续的市镇村(屋场)三级养老服务网络

  1.打造市级养老服务综合平台,探索市级养老服务联合体建设。一是依托市社会福利院,挂牌成立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2025年6月底前),发挥服务示范、技术指导、技能培训、应急救援、供需对接、资源调度等功能,完成市社会福利院院内功能布局调整,配套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基本设施,打造市域养老服务指导中心阵地,充实人员配备(编办划拨4人)并组建市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的管理运营团队,保障运营经费,确保专款专用。同时,搭建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线上线下统筹指挥全市养老服务工作。二是组建市养老服务技术指导团队(2025年6月底前),完善全市养老从业人员培训体系。在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的指导下,发挥市社会福利院的人力优势、专业优势和资源优势,组建市养老服务技能指导团队。在开展全市养老机构调研的基础上,建立各机构人员配置、设施设备、供应需求供需数据库,指导团队针对全市养老机构存在问题和需求,制定精准施策方案,按“一院一策”提供指导,整体提升全市公办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和管理运行效益。组织开展对养老机构工作人员轮训,提升各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服务能力,凡新入职公办养老机构工作人员都需集中到市社会福利院开展至少7天的跟班学习。三是扎实开展标准化建设(2025年6月底前),完成市社会福利院“五统一”(空间设计、功能配套、设施配置、装饰标识、文化氛围),推进“三无三优”(无责任事故、无违纪违法、无负面舆情,环境优美、服务优良、管理优秀)建设,重点收住完全失能(含失智)、重度失能特困人员和低保中失能老人,并按照政策开展绩效评价,给予奖补。以评促建、以评促改,有效提升服务功能和质量。四是探索建设养老服务联合体(2026年12月底前),整合区域各级医疗资源,建立市级公立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对60岁以上老年人开设就医绿色通道,入住机构老年人免费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建立养老机构应急救援机制,开通蓝天救援大队养老服务救援专线;设立慈善助老专项活动,联合社会救助中心对机构救助物资进行统一调配;指导社会组织开展物资捐赠、文娱活动、志愿服务等。通过资源共享机制,精准对接与服务跟踪,打破部门、机构之间信息壁垒,实现养老服务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卫健局、市委社工部、市慈善总会、各乡镇、街道)

  2.优化养老机构布局调整,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提质升级。通过2023年乡镇公办养老机构布局调整,我市现有乡镇公办养老机构10所(含新建3所),入住率达60%以上。进一步推进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布局调优,功能完善,健全服务网络,优化资源配置,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管理能效。一是完成白塘镇、神鼎山镇和川山坪镇三所新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2025年6月底前),完成10家乡镇公办养老机构的布局。二是完成公办养老机构“五统一”配套建设(2025年12月底前),在做好兜底保障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全托日托、居家上门、服务转介、政策宣讲、技能培训等服务。三是完成罗江镇、桃林寺镇、古培镇、汨罗镇、新市街道等养老机构升级改造、提质增效(2025年12月底前)。四是完成大荆镇、三江镇、弼时镇养老机构升级改造、提质增效(2026年6月底前)。五是完善好全市公办养老机构的配套设施建设,完成照护人员配备(2026年12月底前)。

  3.扩面推行屋场互助养老服务,优化拓展服务层级。聚力推动“乡邻相伴”屋场互助养老点建设,鼓励引导居民、志愿者、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养老点建设,提供场地、物资、服务等支持。一是遵循“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在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的屋场开展“乡邻相伴”屋场互助养老点开展先行先试工作。支持具备“六有条件”(即:有较大面积的安全闲置场所、有一定数量且愿意参与的老年群体、有比较健全的志愿组织、有自发自愿的老年协会组织、有胜任的牵头组织者、有村级组织支持)的屋场,建设“乡邻相伴”屋场互助养老点。主要为老年人提供“吃、娱、学、医、劳”等综合服务,做到“吃”有厨房、用餐室,“娱”有书画、棋牌室、室内外活动场地,“学”有老年课堂、阅览室,“医”有保健室,配置医疗保健健身器材,“劳”有菜地,可种植瓜果蔬菜,为养老点食堂提供日常所需的青菜等。二是整合协调资源,充分发挥老人互助、政策激励、社会力量参与等作用。在老人互助方面:提倡“老老互助”,以家庭为原点,拓展至邻里互助、亲友相济、邻里老人们就近“小集中”后,老人之间互相陪伴关心,唠家常有人陪,说心事有人听,满足精神需求,加强人际沟通,促进邻里和谐。通过低龄老人帮助高龄老人、健康老人帮助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代买代办、带餐照看,应急救急等基本生活服务。兴趣相近的老人们在一起开展娱乐、健身、讲座等方面的活动,增进彼此情感,提升生活质量。在政策资助方面:落实用电、用水、用气按规定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等优惠政策,将面向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助餐服务纳入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支持具备资质的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屋场养老互助点,平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每年对每个屋场互助养老点采取以奖代补政策,给予一定的建设资金补助。对服务成效好的屋场互助养老点进行表彰奖励。在爱心帮助方面:理清“大社会、小政府”的关系,充分发挥社会办养老的作用,培育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养老事业,引导鼓励爱心团队、企业、志愿者组织、个人提供不同形式和内容的服务。建立“村(社区)吹哨,志愿者报到”机制,充分发挥中国志愿者之城优势,组建为老志愿者队伍,为老年人提供个性化服务。广泛链接社会资源、充分调动乡贤、乡友等社会力量进行捐款捐物,围绕老年人需求,设立公益慈善关爱服务项目,会同爱心企业开展募捐、慰问等公益慈善活动。每个屋场互助养老点都要有一家爱心组织结对帮扶,捐赠老年人生活物资,开展健康、文化、防诈骗知识宣传等服务,补齐行政力量等方面的短板。采取党建引领、协会管理、志愿者参与的模式,实现“老人互助、政策资助、爱心帮助”有效融合,让老年人能够在家门口享受可及、可感的优质养老服务。(2026年6月底前)完成60个以上具备条件的“乡邻相伴”屋场互助养老点建设,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助急等多层次多样化可持续帮扶服务,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三是在试点过程中,总结经验,优化运营模式、服务内容、管理机制等。(2025年12月底前)制定出台《汨罗市屋场养老组织评价奖补方案》并对已建成的“乡邻相伴”屋场互助养老点开展绩效评价,按评价结果给予奖补。对已运营的屋场互助养老点根据服务范围一次性以奖代投安排补助资金5—10万元,屋场助老资金每年安排0.5—1万元。由屋场老年协会制定日常管理、安全管理、财务管理等10项制度,设立资金管理专账,专款专用,其中助老资金主要由屋场老年协会根据开展服务情况进行开支。设立财务公开栏,每月通报或公布一次财务收支情况。试点成熟后,逐步向其他屋场推广,有序推进屋场互助养老从局部试点到全面覆盖,将互助养老服务从原来的村级为主拓展至屋场一级,真正实现老年人能在“家门口”养老。(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

  (二)改革养老机构管理运营体制,提升服务质量和资源使用效率

  1.改革完善公办养老机构运营管理体制。继续推进“县级直管、管办分离”的公办养老机构双层管理模式。一是选优配强护理员。由乡镇负责对4名到龄护理员办理离职,(2025年6月底前)通过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面向社会统一招聘护理人员8名,按需向各乡镇公办养老机构进行调配,对原有44名员工重新定岗定薪,完善劳动关系。二是启用汨罗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指导功能,(2025年6月底前)完成平台基本信息录入,实现信息共享,及时掌握机构床位、服务人员配置、供需等情况,通过整合资源,打破地域限制,实现人员、物资、服务的统一调配,使整体运营效率得到提升。三是实行院长负责制,在现有4所养老机构由乡镇委派院长的基础上,(2026年12月底前)余下6所乡镇养老机构院长由镇人民政府委派到位,并对乡镇委派的10名院长进行业务和管理系统培训。四是对10家乡镇公办养老机构规范内部管理,并通过发展小规模的自种蔬菜、自养家禽等“院内经济”,降低运营成本。五是由财政统筹,足额保障养老机构运转经费和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提高养老机构运营效率。(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

  2.改革创新公办养老机构运营机制。创新照护分流运营机制。1家市级养老机构即市社会福利院和大荆镇、神鼎山镇2家养老机构,集中收住全失能(失智)、重度失能的特困老人和低保老人,其余养老服务中心重点收住区域内中度失能、轻度失能和自理特困人员,为他们提供长期专业的照护服务,实现对失能对象的照护分流。一是盘活闲置的养老机构资源,(2025年6月底前)制定公布公办养老机构收住社会老人收费指导价格。拓展服务功能,在接收自理、半自理特困对象的同时将闲置床位对社会进行开放,提高机构的运行效益。既集中资源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优先优惠服务,又合理利用基层力量覆盖其他服务对象,为其他社会老人提供普惠性养老服务。通过合理定价、提升服务品质,增加机构收入,反哺养老服务发展,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实现公办养老机构的可持续运营。二是根据《汨罗市公办养老机构评价和奖补实施方案》,(2025年12月底前)对全市公办养老机构开展绩效评价,评价为优秀的机构进行奖补。(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国资办、各乡镇、街道)

  3.促进支持社会办养老机构发展。规范社会办养老机构管理,鼓励社会办机构拓展服务范围。稳妥支持小微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强化联动协调机制,发挥养老服务网络在推进全市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的积极作用。一是鼓励社会力量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民建民营独立兴办等方式参与养老服务,(2025年12月底前)制定《汨罗市促进社会办养老机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二是突破制约推动小微民办机构发展,(2025年6月底前)由民政部门牵头,联合住建、消防、卫健、市场监管局等多部门参与,探索推进家庭式小微民办养老机构在登记注册,消防审验,政策扶持,综合监管方面的体制机制改革。将小微民办机构从业人员纳入培训体系。(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街道)

  4.改革养老机构投入和评价机制。(2025年6月底前)制定出台《汨罗市公办养老机构评价和奖补方案》《汨罗市社会办养老机构评价和奖补方案》《汨罗市屋场养老组织评价和奖补方案》等3个机制文件,加强对公办养老机构、民办养老机构、屋场互助养老点在安全生产、财务收支、运营现状、对象满意度等运营和管理服务能效考核评估。(2025年12月底前)由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组织对全市养老机构开展绩效评价,考核结果作为养老机构评先和奖励资金分配,与来年的机构运营经费预算挂钩。同时,根据《岳阳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实施细则》继续开展等级评定工作,所有养老机构参评必须达到100%,评定结果与养老机构有关的表彰、下拨经费等挂钩。(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街道)

  5.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依托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优质照护和管理人员资源,参照行业标准,确定涵盖照料护理、机构管理、能力评估、安全生产等多方面的养老从业人员的培训内容,统筹全市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指导乡镇公办养老机构业务,乡镇公办养老机构负责失能家庭照护人员的照护技能培训,建立功能明确、上下贯通、三位一体的服务体系,确保养老服务需求全覆盖。一是(2025年6月底前)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建立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激励机制,积极鼓励养老护理员参与各项技能培训和职称评审,吸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用人单位发放一次性入职补贴、养老服务岗位补贴、考级奖励等,稳步提高养老服务人员待遇水平。二是每年分2—3次组织举办全市养老机构照护人员和管理人员培训,开展评估、护理、消防操作、心理辅导等专业技能培训,确保参训率和专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将职业技能等级与养老护理员薪酬待遇挂钩,提升待遇水平。三是为摆脱“一人失能,全家失衡”困境,(2025年6月底前)建立市养老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平台,采用“线上+线下”送护理知识和护理技能上门模式,制作护理实操视频、护理手册等,并组织现场授课,开展家庭照护技能培训,着力提升居家养老的照护能力和居家老人的生活质量。四是每年11月份,组织开展“护理员技能大赛”“最美护理员评选”“优秀养老工作者”等活动,多种形式评选优秀养老从业人员并进行表彰。提升养老服务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乡镇、街道)

  (三)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坚持均等普惠、刚需为先、量力而行、系统协同的基本原则,探索农村养老服务新模式,打造农村养老服务品牌,健全分级分类、普惠可及、覆盖城乡、可持续发展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好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提高老年人及其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是(2024年12月底前)建立由市长任召集人,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卫健局、住建局、发改局、残联、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组成的养老服务联席会议机制,负责推进基本养老服务工作的具体实施、资金保障和监督检查。二是(2025年6月底前)出台《汨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和规划要求,提质升级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创新养老智慧、加大养老服务的资金和政策扶持力度、提升居家养老支持服务等措施。明确服务对象,优化服务内容,健全服务供给,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力状况等因素动态调整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三是(2025年12月底前)将全市老年人基本信息、养老服务数据等录入市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落实医保、社保、卫生健康、社会救助等基本养老服务清单项目,推进基本养老服务对象信息,服务保障信息统一归集、互认和共享,提高基本养老服务质量。依托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和安联网监管平台,实现信息统一归集,统一实时监管养老机构安全和服务。(牵头单位: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局、市残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各乡镇、街道)

  五、组织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党建引领、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家庭尽责、老人自治的养老服务体系工作机制,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和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养老服务创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创新试点项目的组织领导、规划指导、协调对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市民政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具体工作协调。创新试点项目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调度会议,研究解决试点项目创新工作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强化责任目标。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实施,强化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创新试点、屋场养老等方面的责任落实,将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建立市镇(街道)村(社区)上下联动、相关部门相互协作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资金保障。建立分级负担、基础补助、地方配套和项目补助相结合的财政投入机制,会同财政部门做好试点项目资金预算,保障创新试点项目资金到位,安排地方配套资金250余万元,并列入财政预算,同时60%以上福彩公益金用于养老服务。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会同财政部门制定试点项目资金分配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中,民政部门主动邀请财政、纪检组监管试点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试点项目阶段性结束后,民政部门开展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自查,财政、纪检组对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绩效开展全面评估,保障项目资金规范,确保试点项目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四)强化政策支持。在创新试点工作中更加重视政策落地见效,优化优惠扶持政策,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创新试点工作,提供基本养老服务。协同各部门把政策落实到位,真真切切地为养老服务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环境,顺利完成创新试点工作,推动创新试点项目结束后养老服务可持续发展。

  (五)强化宣传引导。召开相关部门和乡镇负责同志动员会议,解读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方案要求、内容和重要意义,统一乡镇和相关部门思想认识,形成创新试点工作合力。加大创新试点工作典型案例宣传推介力度,会同市融媒体中心开展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工作系列报道,营造试点工作推进的良好氛围。举办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培训班,聘请专业人士讲授养老机构服务转型业务知识,提升从业人员养老业务理论水平。采取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汨罗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提高老人对基本养老服务的认知度。

  (六)加强监督评估。建立严格的监督评估机制,定期对养老服务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制定详细的评估指标体系,涵盖服务覆盖范围、服务质量、资源利用效率、老年人满意度等方面。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评估,确保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对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未达预期目标的进行问责,督促整改,保障养老服务优化工作顺利实施,切实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六、后续支持

  试点项目结束以后,将坚持“四个不变”,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提升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成果。

  (一)坚持领导力量不变。创新试点工作专班继续开展试点后相关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继续统筹协调解决养老服务发展难题,促进养老服务在高位上的高水平发展。

  (二)坚持政策支持不变。试点结束后,继续执行市政府、市民政局出台的一系列支持政策措施,并制定出台持续推动汨罗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文件。

  (三)坚持资金保障不变。试点结束后,市财政每年投入养老服务领域资金不减少,并随着财力的增长而增加。同时,将市级留存的60%以上福彩公益金专项用于养老服务发展,制定实施系列激励奖补方案,不断放大试点效应。

  (四)坚持考核力度不变。试点创建工作结束后,每年年底,由民政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继续强化跟踪考核督查,总结试点经验,打造全省养老服务“汨罗模式”,在此基础上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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