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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18-09-03 公开日期 2018-09-03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汨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汨罗市2018年度森林督查及林地变更调查违法违规图斑查处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日期: 【字号:大 中 

 

 

汨政办函〔201899

 

汨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汨罗市2018年度森林督查及林地

变更调查违法违规图斑查处整改工作方案》的

      

 

各镇人民政府市直相关单位:

《汨罗市2018年度森林督查及林地变更调查违法违规图斑查处整改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汨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93

 

 

 

 

汨罗市2018年度森林督查及林地变更调查

违法违规图斑查处整改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18613日下发的森林督查疑似违法图斑和湖南省林业厅年度林地变更调查疑似违法图斑,我市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为期两个多月的现场勘察核实,确定全市涉林违法图斑共1179个。为切实落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与湖南省林业厅对涉林违法违规图斑查处整改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要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动员党员干部带头、群众广泛参与,实行上下联动、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种涉林违法行为,全面遏制违法违规用地多发势头,着力构建依法有序的森林资源管理长效机制。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查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吴高明任组长,周灿文、任文德任副组长,市政府督办室、林业局、发改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民政局、规划局、各镇人民政府、各产业园区管委会和相关工程项目指挥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林业局,由陈文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工作联系、协调及处理日常具体事务。

(二)打击处理组。负责对全市违法违规图斑案件的查处与打击工作,根据案件性质,分为刑事案件查处组与行政案件查处组。刑事案件查处组由市森林公安局牵头,联合各镇人民政府与相关部门对全市的涉林刑事案件进行查处与打击;行政案件查处组由市林业局牵头,对全市的涉林行政案件进行查处。

(三)造林绿化组。由市林业局牵头,联合各镇人民政府、村(社区),对必须造林绿化、恢复植被的斑块进行实地规划,做好造林苗木调度和造林技术指导,督促如质如期完成造林任务。

三、整改内容

(一)整改范围。本次森林督查与林地变更1179个违法图斑。

(二)整改内容。

1、查处违法采伐林木行为。包括无证采伐和有证超面积采伐。

2、查处违法使用林地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一是个人与私营企业违法使用林地行为如各类小型加工厂、养猪场、驾校训练场、经营性墓地及乡村旅游农家乐等二是公益民生项目违法使用林地如村级服务平台、乡村敬老院、光伏发电项目、公益性公墓项目、村民集中建房项目,未办理用地手续的道路工程等三是各产业园区管委会与工程项目指挥部违法使用林地四是未办理使用林地手续的农用设施地如各类养殖场,各类农产品加工场地五是采石、采矿、取(弃)土、洗沙违法使用林地六是各类工程项目的临时用地七是农村居民的违法使用林地特别是农村居民建立的豪华住宅与豪华墓地八是毁林(湿)开垦。

3、及时恢复造林绿化。包括所有违法采伐的斑块和违法用地必须造林的斑块。

4、完善相关用地手续。对符合条件的,依法查处后按相关程序申报用地手续。

四、查处整改基本原则

严格按照《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最高人民法院对破坏林地案件的司法解释》、《湖南林业条例》以及《行政处罚法》、《林业行政执法程序》等法律法规开展查处整改工作,区分不同情况,依法依规处理。

(一)对于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一律立案查处,从严处罚;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森林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严禁以罚代刑、以刑(罚)代批(审批)。

(二)对于影响恶劣、群众意见大、久拖不决的案件,积极协调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确保责任追究到位。

(三)对于不符合使用林地条件的未批先占项目、毁林开垦等,除依法处理外,及时收回、责令恢复被损毁和被非法侵占(转用)的林地。

(四)对于违法使用林地的,能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的必须恢复林业生产条件;不能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的,要实行林地占补平衡,坚决守住林地红线。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9月1日~2018年9月10日)。市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本项工作进行部署。各镇人民政府、各产业园区管委会及相关项目建设指挥部要根据市林业局下发的违法违规图斑,结合自身实际,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订工作方案,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确保按时完成本辖区内违法违规图斑清理整治工作。

(二)打击整改阶段(2018年9月11日~2019年3月12日)。各镇人民政府、各产业园区管委会及相关项目建设指挥部,要密切配合执法部门对涉林违法案件,分类施策、依法处理、从严打击,同时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以及领导批示件等主要案件的督办查办,该整改的要落实整改方案,该完善用地手续的要督促办理,并于每月10日、25日向查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查处整改工作进度。打击处理后回收林地,各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力量于2019312日前完成造林。对符合用地申报条件的,发改、国土资源、农业、民政、规划、林业等部门要全力配合完善用地报批手续,市农业局要重点规范、完善村民集中建房手续。

(三)督促检查阶段(2019年3月13日~2019年3月22日)。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镇人民政府、各产业园区管委会、项目指挥部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审查情况对问题整改不力的单位开展督查督办或警示约谈,对问题严重的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

(四)验收上报阶段(2019年3月23日~2019年3月31日)。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各乡镇查处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验收。验收完成后,将针对林业资源管理工作中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查漏补缺,完善机制,同时以市人民政府的名义形成查处整改工作报告,上报省林业厅。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次清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实施方案,真正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做好本次森林督查及林地变更调查违法违规图斑查处整改工作。

(二)深入宣传,震慑犯罪。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和手机APP等媒体,深入开展执法宣传工作,表明打击决心,展示执法成效,震慑犯罪分子,为本次工作深入开展营造有利的社会环境;通过村村通广播、标语等多角度、多形式宣传政策、法律、法规和重点案件,让群众知法、守法,积极参与到行动中来。同时大力宣传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性,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和积极举报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

(三)明确职责,强力推进。各镇人民政府和市直相关单位既要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又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防止发生推诿扯皮现象。凡公职人员参与违法行为的,主动向市纪委监委报告;对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出,依法依纪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阻扰、妨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秉公执法,严格问责。查处整改工作人员要严格执法、秉公办事,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视其情节轻重,依法依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不力的镇、相关部门负责人,将严格责任追究。

(五)完善档案,及时销号。实行一个斑块一套档案,包括完整的办案资料、格式化的违法情况说明(按省统一格式编写)和查处前后对照的现场照片(标注图斑号),查处整改一个,归档立卷一个,及时上报销号一个。

(六)认真总结,长效管理。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本次森林督查及林地变更调查违法违规图斑查处整改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将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推广,管理中漏洞进行制度完善,切实发挥政府在森林资源管理中的主体作用,进一步规范森林资源管理行为,着力形成政府主抓、林业部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森林资源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