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
2、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全市刑罚执行及改造罪犯工作、法律援助工作;
3、指导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司法鉴定工作、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及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工作;
4、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指导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工作;指导支持全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教育培训、考核奖励和警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5、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司法局内设办公室、社区矫正中心、人事股、计财股、基层股、法规股、普法办。两个二级机构: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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