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计划公告
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114号)规定,经批准,我局拟通过协议出让方式出让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一)拟协议出让地块位于汨罗市白水镇毛岭村。出让面积3869平方米,用途设定为三类工业用地(商品混凝土搅拌站);主要规划指标为容积率不低于0.7,不高于1.2;建筑面度不高于50%,不低于30%;绿地率不低于10%,不高于20%。(详见附件《用地规划条件》)
(二)地上建(构)筑物予以保留,根据汨罗市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关于委托处置汨自然资财移[2022]79号宗地非法建(构)筑物的函》地上建(构)筑物作价910.46万元。
(三)交地条件:带建筑物的现状土地。
二、公告时限
本公告时限为2023年8月30日—2023年9月29日。
三、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告时限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须以书面方式向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请。
地址:汨罗市归义镇楚天路
邮编:414400
联系电话:0730-5183390转8013
联系人:何天宇
四、意向用地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意向用地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和法人证明文件、身份证明。
4、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1、公告时限内,若该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者报名申请,将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该宗土地使用权。
2、公告时限内,若该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报名申请,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的规定以协议出让方式出让该宗土地使用权。
附件:《用地规划条件》
汨罗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