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汨罗市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的公示
来源:汨罗市农业农村局   日期:2025-04-02 16:15
浏览量:130 | | |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湖南省委省政府、岳阳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汨罗市地膜污染防治,有效治理农田“白色污染”,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湖南省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办发﹝2024﹞7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项目实施期间,全市推广高强度加厚地膜3.5万亩,全生物降解地膜0.6万亩;充分调动地膜生产销售企业、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回收利用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多方积极性,共同推进地膜污染防治工作;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禁“非标地膜”入市下田;健全农田残留地膜回收体系,保障农膜处置率稳定在83%以上,逐步建立农田残膜污染防控长效机制。

  二、重点任务

  科学推进高强度加厚地膜。根据本地实际选择覆膜作物,优先选择露天蔬菜、水稻、瓜果、茶叶等作物,支持推广使用0.015毫米及以上的高强度加厚地膜。其中,高强度加厚地膜覆盖使用时间和力学性能指标不低于《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 13735—2017)中有关要求,保障地膜使用后能够有效回收。产品原材料中不得加入再生料及国家明确禁止使用、不利于作物生长的有害土壤的助剂,总灰分控制在0.5%以内。对于确不适宜0.015毫米及以上地膜的,经充分论证和性能检测后,可适度推广厚度0.01毫米以上(不含0.01毫米)且具备同等强度的地膜。

  稳步推广全生物降解地膜。优先选择精作蔬菜以及高附加值经济作物,稳步推广符合《全生物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T 35795-2017)国家标准的全生物降解地膜(主要成分为具有完全降解特性的脂肪族聚酯、脂肪族—芳香族共聚酯等生物质材料,不得含有聚乙烯、聚丙烯等烯烃类原料,可加入适当比例的淀粉、纤维素等,以及其他无环境危害的无机填充物、功能性助剂)。原则上,产品水蒸气透过率在400 g/(m2·24h)以下,有效使用寿命在60天以上,确保产品与区域气候资源条件相适应,与作物生长功能需求相匹配。采取集中采购等方式,保障地膜质量,降低综合使用成本。

  科学开展地膜回收工作。大力培育专业化服务组织,逐步构建以旧换新、经营主体上交、第三方机构回收等多元化回收机制,不断健全废旧地膜回收网络体系。统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城乡环卫一体化、垃圾分类等任务,完善田间废旧农膜收集设施,将废弃地膜纳入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进行无害化处理,提升地膜资源化再利用能力。

  构建农膜治理回收利用长效机制。健全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再利用体系。根据湖南省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技术指导专家组的指导,结合已有回收再利用体系,进一步完善地膜生产销售监管、加厚膜使用回收、全生物降解地膜推广和台账体系建设,构建农膜治理回收利用长效机制。

  三、组织实施

  实施区域: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预算的通知》要求,以镇街2023年地膜推广面积数据为基准,在全市覆膜区域开展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

  支持方式:参照加厚高强度地膜30元/亩、全生物降解地膜60元/亩的补贴标准进行资金补贴,直接支持种植主体。逐步培育形成以市场调节为主的运行模式,形成“农民自愿、企业受益、环境改善”的良性循环发展模式。

  资金支持标准与方向:1项目资金的使用按实施任务面积进行预算,采用资金补贴的方式。加厚高强度地膜推广按3.5万亩预算105万元,全生物降解地膜推广按照0.6万亩预算36万元,实际面积可根据推广情况进行调整。2加强高强度地膜离田环节补贴,3.5万亩的加厚高强度地膜离田环节预算7万元。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关于我们

主办:汨罗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网站标识码:4306810001
湘公网安备:43068102001119号  备案号: 湘ICP备13009704号-1    联系电话:0730-5242830

  • 汨罗市政府网
    微信公众号

  • 汨罗市政府微博
    (魅力汨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