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3年汨罗市农用薄膜回收利用工作农膜回收网点建设项目承担主体遴选结果的公示
为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全面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大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减少农用薄膜对农业生态系统的破坏,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2020年9月农业农村部等四部委颁布实施的《农用薄膜管理办法》以及湖南省、岳阳市相关文件规定,根据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评审,拟定以下4个主体为汨罗市2023年汨罗市农用薄膜回收利用工作农膜回收网点建设项目承担主体。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弼时镇 汨罗市友贤种养专业合作社
川山坪镇 汨罗市长丘农机专业合作社
白水镇 汨罗市罗南种养专业合作社
白水镇 汨罗市海云种植专业合作社
公示期为2023年3月17日-3月2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带证明材料至汨罗市农业农村局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股反映,逾期不按要求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汨罗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