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汨罗市人民政府决定,按照“政府主导、定点收购、先检后收、应收尽收、分仓储存、分类处置”的原则,定于2025年9月15日启动对市内因异常天气等因素导致食品安全指标达标而质量指标未达国家标准,以及重金属含量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中晚稻谷组织临时储备收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储原则:定点收购、先检后收、应收尽收、分仓储存、分类处置。
二、定点收储企业:汨罗市汨兴粮油购销有限公司。
三、收储库点:汨罗市汨兴粮油购销有限公司古培收储点、桃林收储点。
四、粮食收购质量标准:镉含量0.2mg/kg以上,杂质≤1.0%,水份13.5%以内。
五、收购价格:中晚籼稻126元/100斤(国标三等),增减价办法按照(国粮标〔2024〕198号)文件精神执行。
六、收购时间:2025年9月15日-2026年1月31日。
七、联系方式:联系人:徐超 联系电话:153 6411 6332
汨罗市商务粮食局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