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二季度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来源:卫生健康局   日期:2023-06-30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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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季度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被处罚单位(个人)

违法事实

违法所在地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书文号

1

汨罗市弼时镇中心卫生院

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师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使用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的人员调剂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以及违反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

弼时镇中心卫生院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一)(三)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五)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一)(九)项的规定

汨卫医罚[2023]010号

2

汨罗市人民医院

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的药师调剂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及违反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

汨罗市人民医院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三)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五)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一)(九)项的规定

汨卫医罚[2023]011号

3

汨罗市现代微创医院有限公司(汨罗现代医院)

未经注册医师开具处方,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开展人流手术,以及不落实精神和第一类麻醉药品管理规定

现代微创医院有限公司(汨罗现代医院)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四十条、《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汨卫医罚[2023]009号

4

汨罗市聚美秀美容店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和卫生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汨罗市聚美秀美容店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第十四条第二款;《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章第三十七条第三款,第三十八条

汨卫公罚[2023]001号

5

湖南利锋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使用卫生安全评价不合格和过期的消毒产品。

湖南利锋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章三十八条; 《消毒管理办法》第六章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八章第七十三条第三项;《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第十七条第五项

汨卫公罚[2023]002号

6

汨罗市长乐镇小蓓蕾幼儿园

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

长乐镇小蓓蕾幼儿园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三条第(三)款

汨卫学罚决2023002号

7

汨罗市影珠山自来水有限公司

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擅自供水

汨罗市影珠山自来水有限公司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

汨卫水罚决2023001号

8

占宝玲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一朵美容店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章第三十八条

汨卫公罚[2023]0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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